哈禁止钢铁废碎料出口直至2014年年末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4-07-01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斯塔纳6月28日讯,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决定,延长钢铁废碎料(商品编码:7204)禁止出口期限从2014年7月1如直至2014年12月31日,但合金钢(如耐腐蚀钢,商品编码:7204211000、7204219000)废碎料和其他钢铁废碎料(商品编码:7204290000)除外。哈禁止钢铁废碎料出口的主要原因是国内炼钢对钢铁废碎料需求较大。
哈从2013年12月21日以来就禁止钢铁废碎料出口。最近一次政府颁布决定禁止钢铁废碎料出口的期限为2014年4月21日——6月30日。(蒋小林)

    A+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