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纳和阿拉木图收费公路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5-09-11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斯塔纳9月7日讯,哈萨克斯坦投资与发展部执行秘书扎米勒·萨基诺夫周一在上议院议会中提出阿斯塔纳和阿拉木图部分路段拟计划进行收费,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的法案。该法规属于“关于对发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物流和航空运输问题部分法规进行补充与修改的法案”范畴。扎米勒·萨基诺夫表示,目前全国只有阿斯塔纳和阿拉木图两个城市拥有该项权利,即由当地政府决定收费路段和收费标准。此外,对推广该项法规时可进行订阅收费服务。(舒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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