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俄罗斯商务咨询乌克兰分社
日期:2014-04-25
据俄罗斯商务咨询信息社乌克兰分社(РБК-Украина)4月9日报道,乌克兰政府未听取可再生能源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和外国投资者对可再生能源领域规则修改的不安,将4644号法案提交议会。
该法案规定删除太阳能电站用电高峰时期1.8的系数,并规定太阳能绿色电价系数将分阶段下调(见附表),从而将已建成太阳能电站的并网价格下调80%。此前,可再生能源市场参与者协会和欧洲-乌克兰能源协会数次该法案提出反对意见,反对降低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太阳能电站降低费率,坚持其专家应参与该法案的修订工作。乌克兰独立咨询公司TRAFICON认为,降低费率对已建成的太阳能电站具有灾难性后果,将打击投资者信心,严重影响乌吸引外资。Астерс律所律师认为,乌降低绿色电价将招致多方起诉。部分光伏电站注册于与乌签署了相互保护投资协定的国家,光伏电站建设主要投资者包括中国和俄罗斯的银行可能会在贷款者无法偿还贷款之后对乌提起诉讼。
目前乌太阳能发电并网价格计算公式为58.46戈比/千瓦·时×1.8×绿色电价系数。此次政府法案将大大降低2014年7月1日之后投入运营的电站并网价格。法案将现行的并网费用由州电网和太阳能电站共同融资修改为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将导致太阳能电站并网费用激增。法案同时规定,2011年之后开始建设,2014年7月1日之后投入运营(2014年1月1日之后投入运营生物能电站)风电、太阳能及生物能电站设备本地化水平必须达到30%。
表格 1:乌克兰政府提交法案规定的太阳能绿色电价系数调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