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年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是养老服务的重中之重。重阳将至,日前,北京市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措施”分为六大方面共20条,主要包括加强“老老人”需求调查和兜底保障,优化“老老人”服务设施功能布局,扩大“老老人”普惠服务供给,完善“老老人”医疗服务供给,推进“老老人”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强化“老老人”服务改革组织保障等。
北京市民政局介绍,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共有80岁及以上高龄的“老老人”69.8万人,其中,高龄失能老人16.36万人(经能力评估为失能老人的15.3万人,重度残疾的1.06万人),占比23.44%;高龄自理老年人53.44万人,占比76.56%。同时,还有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15.7万人。为此,政策覆盖范围老年人共约85.5万人。
此次政策呈现四大亮点:
1、优化“老老人”补贴津贴制度,推动补贴津贴向“老老人”中的重点群体服务聚焦,提高政策精准性、有效性。
2、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养老设施新建方面,明确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允许多个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设施指标整合利用,实现统筹规划、集成建设。在存量设施改建方面,制定相关操作办法,分类明确不同类型存量设施的改建实施路径和配套政策。
3、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网络。首次提出以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为牵引,强化养老服务中心的资源统筹和服务调度功能、养老服务驿站的延伸网点功能、专业服务商的协同服务功能,推动形成共生发展的养老服务生态圈。尤其针对农村地区,北京加快补齐农村“老老人”服务短板,推进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完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养老驿站+邻里互助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4、深化“老老人”医养协同发展。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及考核机制;鼓励医务人员下沉基层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在职称晋升、薪酬绩效等方面予以倾斜;稳妥推进人口密集区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或增加照护床位。
(总台记者 魏雨彤 邓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