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无法也无意追究孙杨到底有没有服用兴奋剂,因为该问题的关键在于——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由于孙杨的不配合,药检人员未能完成这次药检取样,就形成了仲裁庭对事实的认定,孙杨拒检是规则的要点,由此构成了“兴奋剂违规”。
有异议,完全可以先配合检测,后提起质疑,而不是简单地一“拒”了之。从孙杨以前各类的负面新闻看,也许早就为这次的事件埋下伏笔——曾经的真性情,如今是真要命!
仲裁庭听证会上的一位仲裁员Philippe Sands在听证会后曾发表意见说,“难以置信,孙杨团队将关乎一名世界顶尖运动员职业生涯完全系于己方对规则的主观理解。”
蔑视规则最终将被规则掉。认识不到这一点,判断能力有待提高;认识到这一点,却昧于承认,其理性要打个问号。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公众人物也不能太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