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商品检验体制和有关法规

来源: 日期:2008-04-07

俄罗斯商检体系基本上继承了原苏联时期的管理体制和有关法规,不完全与国际标准接轨。俄联邦标准化计量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俄标委)是负责标准及认证的国家机关,其职责是制定和实施标准化方面的国家政策、对执行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监督、制定使用国际标准的规则等。俄目前使用的有: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在保证产品对生态环境、人民生命、健康、财产的安全、保证技术与信息的兼容、产品相互替代、统一监督方法、统一标记等方面所规定的要求是俄所有企业必须遵守的。俄通过强制性认证来执行国家标准所提出的要求。俄标委负责公布有关国家标准、全国经济技术信息分类,国际标准及国际标准协议等方面的官方信息,并对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家登记。俄建立国家认证体系的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及服务认证法》、《食品质量与安全联邦法》,其规则符合ISO9000标准.

    俄对需要提供安全认证的商品清单从最初的数十种发展到现在的数千种,其中包括家电、农机具、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等几大类。取得进口商品的安全性认证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
 
        1、在签约和供货之前由俄罗斯授权机构对提供的商品进行检验并提供证明;        2、出口商提供在境外取得的商品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应根据国际和地区通用的原则规定或双方的协议在俄得到认可。文件应交俄许可证发放单位,经验证后发出“合格证明书”的证明

        俄商品检验分为强制性检验和非强制性检验两种。强制性检验商品是指受有关国家机关监督的商品。其中包括:机器制造业产品,电机、电子、仪器、仪表类产品,医疗器械,原材料及木材加工制品,轻工业品,外包装,焰火制品,呼吸器官保护剂,肥料,杀虫剂,兽药,农产品,食品,烟草及其制品,化妆品,洗涤剂等。办理强制性商品检验证书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是以俄商检部门对输俄产品所做的用俄文书就的商检证书为依据。        2、是以出口商所出具的在境外取得的,按照国际、地区、双边协定作出,同时又为俄所承认的商检证为依据并凭境外证书在俄境内领取俄方认证证书。

    商品检验包括以下程序:递交申请、接受申请(包括选择商检模式)、筛选样品及监测、生产评估(如果商检模式对此有要求)、分析检测结果并决定是否发放证书及使用许可、对商检产品进行监督(如果商检模式对此有要求)。 除俄标委之外,其它有关部门也参与送检产品的商检认证工作并提出补充要求,例如:

    国家卫生检疫监督局-食品及食品原料;儿童食品及用品;烟草制品;卫生用品;新型材料;电离子辐射源产品等。 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动植物产品。 内务部-非军用武器及配套炸药。 俄联邦通讯信息部-无线电电子设备和高频率仪器等。 俄联邦矿产与工业监督局-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等。

    为方便外国伙伴办理认证手续,俄在境外还授权三家外国专业公司(它们在世界各地设有分支网络)负责发放商检证书;瑞士SGS公司、匈牙利Mertcontrol公司、德国DINGOSTTUV公司。

    在俄进行商检有时会遇到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有如下反映:商检手续繁琐,随意性强,一地一章,收费紊乱,标准不一,规章制度内容多变。这使许多初步涉足俄罗斯市场的公司不知所从,对具体程序和要求感到茫然。因此,一些较早进入俄市场的外国公司多采取如下做法:雇佣一些专门从事商检和报关的工作人员为公司服务或委托经俄标委授权的商检行进行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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