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俄前需在国内办理的文件:
1、企业向所在省(直辖市)外经贸厅(局)提出在境外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的书面申请,同时按规定要求报送有关文件。
2、由外经贸厅(局)向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商室提出书面征求意函,随函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议书;开办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商室在7个工作日内复函。
3、外经贸厅(局)按规定要求向外经贸部报送在境外开办企业文件。
4、将该企业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和委托书译成俄文在公证处公证,然后分别由外交部领事司(或所在省外办)、俄罗斯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
二、来俄后需办理的文件:以哈巴边区为例,向哈巴外经局提出注册申请,文件包括:
1、给哈巴边区政府行政长官注册企业申请书,申请书需加盖公章和签字;
2、企业章程;
3、已汇入临时帐户50%法定资本的银行证明;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公司法律地址;
6、如该企业从事石油、通讯等领域活动,需出具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件。
中国企业在远东地区进行林业采伐,向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经商室征求意见时需报的文件
1、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征求哈巴领馆的意见函;
2、与俄方合作意向书(复印件,中、俄文各一份);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