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俄罗斯远东地区注册须知

来源: 日期:2009-01-10

    一、来俄前需在国内办理的文件:

  1、企业向所在省(直辖市)外经贸厅(局)提出在境外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的书面申请,同时按规定要求报送有关文件。

  2、由外经贸厅(局)向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商室提出书面征求意函,随函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议书;开办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商室在7个工作日内复函。

  3、外经贸厅(局)按规定要求向外经贸部报送在境外开办企业文件。

  4、将该企业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和委托书译成俄文在公证处公证,然后分别由外交部领事司(或所在省外办)、俄罗斯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

  二、来俄后需办理的文件:以哈巴边区为例,向哈巴外经局提出注册申请,文件包括:

  1、给哈巴边区政府行政长官注册企业申请书,申请书需加盖公章和签字;

  2、企业章程;

  3、已汇入临时帐户50%法定资本的银行证明;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公司法律地址;

  6、如该企业从事石油、通讯等领域活动,需出具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件。

中国企业在远东地区进行林业采伐,向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经商室征求意见时需报的文件

1、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征求哈巴领馆的意见函;

  2、与俄方合作意向书(复印件,中、俄文各一份);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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