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特别是50年代的中期,苏联给予了中国大规模的经济技术援助。提供贷款是苏联援助中国的方式之一,然而,苏联究竟向中国提供了多少贷款,其中有多少属于军事贷款,有多少属于经济贷款,这些贷款的具体情况如何,学术界至今没有一致认可的说法。中苏双方政府从未公布过苏联向中国提供的贷款全面情况,故而曾引起外间各种猜测和估算。1960年8月9日美国中央情报局一份报告说,从1950年到1956年苏联向中国提供了约13亿美元(52亿卢布)的贷款,其中4.3亿美元用于经济发展,其余部分主要用于购置军火。[1]也有的美国专家估计为22亿美元(合88亿卢布),其中4亿多美元用于军事援助,其余的用于工业化建设。[2]而有些西方著作的说法则高达26.5亿至30亿美元(120亿卢布)。[3]作为历史研究的结论,中国方面和苏联方面的统计差别很大,就是中国国内不同著作中的说法也不尽相同。
本文拟利用中国和俄国两方面的档案文献和相关史料,对苏联1950年代援华的贷款数额、用途及其条件做一点考察。
一、关于贷款数额
中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二卷(以下简称《外交史》)提供了有关苏联对华贷款的比较全面的材料。为了便于考察,现将该书提供的材料按时间顺序重新编排,制成下表:[4]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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