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总统普京5日签署的《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法》修正案规定,俄将建立旅游休养地经济特区,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国内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
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和俄联邦委员会曾在今年5月先后通过了这一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了旅游休养地经济特区的建设及其运行规则、特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和国家对该类型特区的监管机制等。修正案还规定,投资者可以在旅游休养地经济特区内从事矿泉水和具有治疗功效的泥浆等自然资源的开发。
根据俄罗斯议会去年7月通过的《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法》,经济特区只包括工业生产型和技术推广型两种。上述修正案则为在俄罗斯建立旅游休养地经济特区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地媒体此前曾报道说,俄罗斯首批旅游休养地经济特区将控制在10个以内,可能获得建立旅游休养地经济特区资格的地区包括黑海沿岸、贝加尔湖地区、波罗的海沿岸和圣彼得堡市。
俄罗斯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去年11月底宣布,俄罗斯将在全国率先建立2个工业生产型和4个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据悉,从今年到2009年,俄罗斯政府将拨款788亿卢布(1美元约合26.5卢布)用于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