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过度屏幕暴露影响儿童语言发展
——来自语言门诊的启示
屏幕暴露已成为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及儿童健康领域的研究热点。屏幕暴露是指使用带有屏幕的电子产品的行为活动。早期过度屏幕暴露会对儿童的语言、睡眠、视力、注意力、社会交往能力及其他心理行为等产生不良影响。国内外相关研究显示,长时间屏幕暴露与儿童早期认知和语言发展呈负相关。在临床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2~5岁儿童由于过度屏幕暴露而导致的语言发育迟缓、沟通兴趣不高等一系列生长发育问题。
言语语言发育迟缓
小佳(化名)今年2岁8个月,因“说话少”就诊。1岁3个月时,小佳开始主动叫“爸爸、妈妈”,但1年多后,除此之外,小佳基本没有其他语言。小佳会对感兴趣的事物或在表达需求时说“啊、啊”,同时伴随手势,被提问时会回答“嗯”,自己游戏时会边玩边说一些家长不能理解的话。经了解,小佳1岁时,家人经常给他播放儿歌一起做律动,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时。一段时间后,小佳能自己打开电子设备观看视频,常常一看就是1小时。2岁后,小佳每天接触屏幕和点读笔的时间至少4小时。就诊中,小佳很配合,互动很好,听力正常,但全面的神经心理和语言评估显示,小佳的口语表达能力明显落后,手势语言稍落后,语言理解能力、社交沟通及游戏能力在正常范围内。
临床中,像小佳这样因过度屏幕暴露造成语言表达能力发展落后的孩子并不罕见。语言能力的发展需要有互动沟通的环境,而专注屏幕时间过长会使儿童与带养人的对话频率减少、互动减少。婴幼儿语言学习离不开环境因素的刺激,如讲话者的唇部运动、肢体动作和听觉信息等都可以激发儿童的主动认知语言处理。但在屏幕暴露时,儿童的听觉和视觉刺激是经过被动处理的,并且缺乏互动性,因此很可能导致与认知语言控制相关的大脑网络发育不健全,从而影响语言发展。
我们对小佳的就诊建议是,控制屏幕和点读笔的使用时间在每天半小时左右。家人在陪小佳游戏时,适时配上与情景相关的语言。在家庭养育中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与孩子成为玩伴,选择儿童喜爱的互动性游戏和活动,如捉迷藏、过家家等。家长在生活中给予孩子及时恰当的回应和足够的语言输入等。2个月后,小佳能主动表达的词汇量明显增加,可说30多个词语,并且能模仿说3种结构的短语。可见,屏幕时间得到了控制,同时给予合理引导,孩子的语言能力进步很快。
社交沟通兴趣不高
妍妍(化名)2岁了,但她什么话都不说,也不喜欢和小朋友玩,对家里人和她说的话、请她帮忙做的事,她也是有时回应,有时置之不理。大家都觉得她是“高冷范儿”。家里人带她做了听力和口腔检查,结果都正常。我们了解到,妍妍的爸爸妈妈虽然平时在家工作,但非常忙碌,跟孩子说话的机会较少。从妍妍6月龄起,家中就长期播放各种音乐、动画片或儿童节目。妍妍很喜欢看和听电视节目。看着电视的她,基本不打搅家人工作,并且经常跟随音乐节奏扭动身体,看到引人发笑的情景也会“哈哈”大笑。她还从中学习了颜色、数字和形状等知识。家长工作不忙时会和她做游戏,但她总是兴趣不高,有时不理睬。就诊中,我们用各种玩具和游戏引导她参与,但她也只是偶尔看医生一眼。经过全面的神经心理评估,妍妍的语言发展、社交沟通及游戏能力明显落后。
在前语言阶段,儿童通过目光对视、共同注意、轮替活动、情感分享和手势等完成沟通交流,这种能力是后期口语发展的基础。过长、过早的屏幕使用对儿童的沟通及自我需求表达等能力会产生负面影响。电子产品发出的声音属于机械发声,不能人机互动,儿童只能被动地听,不能与其进行主动交流,影响儿童沟通能力的发展。接触电子产品时,有父母陪伴观看的儿童语言能力优于独自观看的儿童,父母及时有效的回应、口语表达和亲子互动有助于刺激儿童大脑神经元之间建立连接,获得认知刺激、情绪调节和社会参与。家长通过互动性玩耍可以和婴幼儿建立情感联结,提供刺激语言发育的环境。
我们对妍妍的建议是,控制屏幕时间并且接触屏幕时有父母陪伴。同时,在家庭养育环境中面对面观察孩子,以了解孩子的兴趣,增加视线交流;给予孩子及时恰当的回应,同时给予其与所想所做有关的、足够的语言输入;耐心地等待孩子表达,跟随孩子的节奏,给予适当鼓励;多创造沟通机会,如提供选择、故意犯错、不急于一次性完成的游戏等。2个月后,妍妍来复诊时,主动把饼干送给我们,也开始叫“爸爸、妈妈”,离开时会挥手表示“再见”等。
屏幕使用时间建议
婴幼儿时期的屏幕暴露习惯不仅会影响语言及社交能力发展,这种习惯也可能延伸到学龄期甚至成年期,并对其生长发育和生活方式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儿童屏幕暴露被列为儿童健康管理的重要目标。《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列为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重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指出,要加强管理儿童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屏幕时间,杜绝“电子保姆”。《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核心知识十条》指出,0~3岁婴幼儿不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3~6岁幼儿尽量避免其接触和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单次时长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时长不宜超过1小时。
家长应成为儿童屏幕使用的指导者并且严格把关屏幕暴露时长。建议家长在合理屏幕时间内选择高质量节目与儿童共同观看,积极进行回应性照护,激发儿童潜能,同时培养儿童合理使用屏幕的自控力,更好地从中获益。
(光明日报 作者:王建红,系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保健中心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