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背后鲜为人知的史实

来源:网易历史  日期:2009-12-09

  1960年初,在山西省平陆县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影响久远的“六十一个阶级弟兄”食物中毒重大事件,当年那场大营救媒体披露甚多,还制成各种文艺作品,因此成为那个年代里老幼皆知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大事件。如今已过去近半个世纪了,这些民工怎么样了?笔者追踪采访了当事人并参考文档资料,写下事件背后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1960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六),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氛围之中时,这天下午6时左右,修建风南公路(西起芮城县风陵渡,东到平陆县曹川镇南沟村)驻张村公社张家沟村的张店公路营第三连,发生了61名民工食物中毒的重大惨案。旋经全县上下和首都军民的奋力抢救,中毒民工最终告别死神, 获得了新生,此即“平陆事件”。
  获救的61人,分别是张店公社下牛管理区14名:王孝先、武积金、程怪五、景文财、武小留、景点娃、张二小、王建文、董安娃、张木炭、郝仁臣、王三小、宋长青、于银来;上牛管理区2名:董海贯、周满禄;西牛管理区12名:赵铁成、郭玉启、牛丙高、牛根存、牛文成、黄狗朋、张彩学、刁中队、刁小榜、张跟灵、赵代存、赵金堂;横涧管理区7名:仝仁明、雷兰英、刘保全、王好义、伊光证、王东娃、牛官才;前滩管理区3名:刘振江、李创业、赵万里;后滩管理区 3名:王万德、吴广新、景五福;农场管理区4名:张广厚、成中娃、王崇贤、王云峰;风口管理区9名:李中年、张代胜、李巨、李夏春、李聚财、赵引胜、王茂随、任小球、范周群;张郭管理区4名:毕红伟、秦鸿、景乃记、景榜记;岭桥管理区1名:孟随成;侯王管理区1名:张小兰。以上均为张店公社民工, 另有杜马公社柏板管理区1名:刘小仓。
  平陆县委在接到修路民工中毒的报告后,根据郝世山书记和郭逢恒县长的指示要求,迅速组成了由县法院院长张大勇、公安局长燕英杰为主要负责人,共有 15人参加的查处中毒事件的破案小组。他们赶到出事地点后,首先是保护现场,禁止在场的任何人外出,只准有关人员进入,其他一律不允许到事发地点,禁止中毒者与家人联系,封锁与外界的消息。接着就是勘察现场实地了解情况、现场拍照、查验毒品砒霜等物品,发现吃饭的大锅底部尚有未溶化的砒霜,称了称尚有2两 3钱。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集中在一起,由燕英杰局长讲话,说明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问题及其后果,要求大家积极配合调查摸底工作,提供破案线索,以便尽快破案,惩办凶犯。
  侦查人员首先围绕食堂展开调查工作,在医务人员的帮助下,确认民工是砒霜中毒后,首先要查清毒在何处,在饭内、面内,还是水内、菜内。经过查对与鉴定,排除了水、面、菜,发现在民工吃剩的半碗饭内有两小块未溶化的砒霜,在锅的底部有未溶化的大块砒霜。抓住这一点经过摸排,查清2月2日下午有 6个人即两个炊事员雷兰英、张代胜,事务长张广厚,采购员张小兰,技术员刘小仓和民工张德才等6人进过厨房,即对这6个人进行重点侦查。经过查历史、查成分、查出身、查表现等多查对案,加之雷兰英等人证明,张德才下午至少到过伙房3次,因领馒头不给,与事务长张广厚发生争吵,饭后行动鬼鬼祟祟,表现反常等情况,认为张德才的嫌疑最大。
  在初步认定后,侦查人员就对张德才进行询问。张德才却说自己一天不在家,去辛店(距离民工驻地有五六公里)看病了。但有群众说张未去看病, 看见他带着自己的小女孩在村外闲转悠。房东张家老太太还看见他开饭的时候只是盛了饭却没有吃,把饭碗藏在了院外面村民堆放的土坯摞内,有两个小孩子还看见他到附近社员的食堂去索要饭吃。在大伙都呕吐的时候,他也装着干吐了一阵,但并未吐出食物。而后还有人看见他又躲在被窝里蒙住头抽烟。平时张德才总说自己饭量大、不够吃,今天为什么却要把自己的饭让给别人吃(他把自己的第二碗饭票让给了西牛村前来工地找人的赵金堂)。接着和张德才同村的民工赵万里提供了一条极为重要的线索,说案发前几天,无意中听见张德才和回申娃议论过红信(当地群众称砒霜为红信)的事情,但不知道他们要干啥用。抓住这个重要线索,侦查人员又仔细地检查了张德才的外衣和衣兜,发现其中一个衣兜内尚有微量红信残留物,证实了赵万里的说法。然后继续追踪下去,找到张德才存放红信的地方是在他们住的窑洞门框顶上。但张狡辩说是自己要用红信毒狐狸和兔子的,想用狐狸和兔子皮卖钱为孩子买鞋和衣服。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困境。经过破案组研究,决定采取抽血化验的办法来攻破张的心理防线。侦查人员让护士抽了张德才的血,说是要拿到医院进行化验,看是否说了实话。这一招果然灵验,很快张德才的心理防线就崩溃了,如实地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时是2月3日下午7时左右,公安人员仅用了18个小时就将这一投毒大案告破。
  张德才,1929年出生,成分下中农,平陆县张店公社前滩村人。其父张怀阳1942年病故,之后,其母改嫁。张家兄弟姐妹5人,依照年龄大小排序为张天才、张秀花、张进才、张德才、张秀芝。父死母嫁后,张德才当时十二三岁,兄嫂们管不了他,缺乏教养,遂逐步养成了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张德才早年曾当过日伪保安队员,1946年6月,又给阎锡山部平陆爱乡团副团长胡忠汉当过卫兵。爱乡团团丁将圣人涧村农会主席李会文抓捕送交团部,在胡忠汉的指使下,张德才将李绑在圣人涧村一庙院中柏树上进行拷打,而后又伙同他人将李按入水缸之中活活淹死。后张任县保警队情报组副组长,1947年4月,他又参加了“反共复仇队”,曾拷打过民兵及其家属。后张隐瞒自己的历史混了下来,但仍不老实,1953年7月曾因强奸本村少妇关某未遂被判处半年徒刑。 1958年9月,张又隐瞒身份被招到太原钢铁厂机械动力处当了一名工人,次年5月太原钢铁厂对工人逐个进行政审,查清了张的真实身份后,太原市北城区法院判处他管制3年,送回原籍,交群众监督改造。风南公路开始修筑后,村里就把他抽去修路。张此时也似乎要痛改前非,像换了个人一样,到工地后一时表现的确不错,加上他见过世面,能团结些人,很快博得了干部的好感,被任命为第3连第3排排长。由于工地生活艰苦,劳动强度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张德才的旧病复发, 恶习再现,在工地上指手画脚,甚至动辄训斥民工,不仅自己不干活,还私扣民工工资装入自己的腰包。被克扣工资的民工们向营部告状,营部就责令他在会上作检查,批判了他二三次,同时又撤掉了他的排长职务。从此张便怀恨在心,破罐子破摔,整天泡病号,吃饭在前,干活在后。因其一身毛病,张德才的媳妇(生有一女叫春娥)虽未离婚,但一年到头住在娘家,也不管孩子。张德才外出修路,开始把孩子交给两个哥家轮流代管,后来干脆就把春娥(当时有五六岁)带到工地。尽管张德才人品不好,但当爹的总还是疼孩子的,他想给孩子买双鞋却身无分文,就向别人借钱,可是谁也不愿借给他钱,于是就想到用红信毒狐狸或兔子,卖兽皮赚钱。张就找到同村的回申娃商量,让回弄来了一些红信,但几次下药均未得手。思前想后,他把自己的处境归结为连里开辩论会挨批判所致,于是开始产生报复的念头,最后干出了毒杀3连全体吃饭民工的特大案件。
  回申娃,1935年出生,与张德才为同村人。其父回增寿是个老中医,但自己一直没有孩子,最后托人在陕县观音堂一带抱别人家的一个孩子来养,这个孩子就是回申娃。申娃从小两耳微聋,听力不好,因此为人比较老实,还学会了爆破、修理等技术,所以他到工地后,被任命为张店公路营放炮班班长,担任全营工地的爆破任务。因回家是中医之家,家里一直存有砒霜。当张德才向回申娃打听此物说要用它毒狐狸、兔子等动物时,回申娃便把它取来给了张德才。2月 2日下午,当张德才决定要下毒时,回并不知晓,因爆破要等在大伙收工后才进行的,所以他经常是回来得比较晚,这天是到附近的二连伙房吃的晚饭,因此没有中毒。
  当张德才供认犯罪事实后四五天,才交代红信是回申娃提供的,于是回申娃被公安人员带去进行审问。在张德才的证实下,被定为同案犯,二人是共谋作案。经平陆县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结,判处张德才、回申娃二人死刑,立即执行。3月24日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案。接着平陆县人民法院发出了(60)法刑布字第3号布告,并印刷了1.7万份。4月2日上午,在平陆县城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后,由平陆县检察院派员莅临监督、验明正身,将张德才、回申娃二人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并进行了验尸、拍照。而后将布告同时张贴于山西全省各县、城镇、公社、管理区及北京等全国各地。在全国范围内张贴同一张处决犯人的布告,这在全国来说还是前所未有之事,足见其案在当时影响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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