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死的骆驼没马大:被稻草压垮的大清王朝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16-06-05

  时不我待,中道崩殂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近代化自强运动的深入,国内的士绅阶层和清廷地方大员们,都很想跟随世界潮流。立宪派要求尽速召开国会,地方督抚着重点在于实现责任内阁,他们的出发点都是想帮助清廷建立起一个能安上全下、统筹大局、效率显著的中央政府,初衷都是挽救国家危亡。

   但是,平民阶层的立宪派与官僚出身的立宪派矛盾重重,官僚立宪派与贵族立宪派同床异梦,平民阶层的立宪派与贵族立宪派后来更是发展到势如水火。他们之间的内部矛盾,极大消耗了本来可以同心同德的改革基本力量,更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分裂和清政府权威的丧失,加上清廷对于突发性大型群众事件缺乏复杂、理性的处理方式,只知道简单的武力镇压,最后把自己逼成了绝对的孤家寡人。

   纵观世界各国从封建到资本主义制度的转折,从上层发起的改良运动,非常具有普遍意义。比如俄国彼得大帝的改革和亚历山大二世的解放农奴举措,德国的统一,意大利的统一,土耳其与埃及的改革,都是自上而下的成功范例。

   清末的中上阶层,如果能从切身利益出发,顺应生产方式的改变,渐行渐近,完全有可能实现不流血的革命。

   中国的政治常态就是一个“拖”字,各种政治势力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以及顾及自身的利益和权力争衡,总会以一种特别模糊的不反对、不支持的模棱两可的状态传达自己的意图,各方在明争暗斗之余对此也会附和相应,左右逢源,总把希望寄托于流逝的时间来最终见分晓。

   即使摄政王等年轻的满洲王公贵族比起先辈们更加“开明”,但权力的腐蚀力太巨大,为所欲为的特权太令人珍惜,加上他们骨子里一贯的皇族傲慢,即使实行“立宪”,他们的最终目的无非是简单的、为保全爱新觉罗家族的“富国强兵”而已。他们并没有深谋远虑,且从来没有考虑过在中国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只是想以简单的政府机构改革来装饰门面、捱过政治危机,从来没有进行过公民权利方面的考虑。满清的立宪,最深层的目的仍然是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权合一。作为“至高无上”的君主,依然是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的当然垄断者。

   “立宪政治的精髓在于,一个集合体的权力存在于每个组成部分中,而不是仅仅存在于统治阶层。这种普遍的、内在的权力平衡,就是历史对中国政治提出的要求。”悲剧在于,晚清政坛没有高手能把宪政制度完美地嫁接在君主制度的枝干上,政府又遭受连年对外战争失败后的权威危机,所以,政府主导型的改革以惨败告终。

   清政府长期以来,多次失信于民,受到百姓发自内心的深深怀疑。稍有常识的人冷眼旁观,都会发现清廷这种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政治“改革”似乎只是爱新觉罗皇族的私人事务。即使真的通过改革能够实现国富兵强,天子和满洲皇室的权力愈来愈强,最终得益的只是上层极小部分人,他们和他们所构成的政府权力可能更加不受约束,个人自由势必会受到更加严重的损害。

   此外,晚清社会的经济落后和市场经济的不发达,也是宪政改革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没有优良的经济环境,宪政改革和民主制度就缺乏坚固的社会基础。正如巴林顿纺裕骸鞍谕雅┮嫡庵秩死嗟闹饕缁峄疃敲裰骰竦贸晒Φ囊淮笄疤崽跫1匦氪蚱仆恋毓笞宓恼伟匀ɑ蚨云浼右愿脑欤┟褚嫦蚴谐〗信┮瞪辉倬窒抻诒救思傲熘鞯南选?。

   可叹的是, 1911年,时间再不等人。如果历史可以假设,哪怕清政府的改革和宪政提前七八年,革命的势力也不会那样强大和具有渗透力,内部和外部的环境都不会像末期那样险恶,政府的权威在民众中尚存,清廷不致于那样手忙脚乱、仓惶被动和不知所措地无头苍蝇一样仓猝地进行朝令夕改的“改革”。倘若早些动手,即使套用日本明治维新那种中央集权式的程式,改革成功的可能性也要大得多。

   失去了立宪最后的机会,中国的改良运动很快就直接演变为暴力流血的革命。腐朽、但并不十分残暴的清王朝末期统治集团,等待它的只有那冥冥之中注定的、武昌新军中那一声枪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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