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恢复石油和石油产品出口关税

来源: 新华网 日期:2011-01-04

根据白俄罗斯政府近日颁布的命令,白俄罗斯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石油和石油产品出口关税标准。

按照新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白俄罗斯对出口到关税同盟成员国以外国家的原油征收每吨317.5美元出口关税,含硫原油每吨出口关税为117.5美元,轻质石油产品出口关税为每吨226.2美元,重质油品为每吨121.9美元。

俄罗斯去年年初宣布全年只给白俄罗斯提供630万吨免税石油,其余石油供应按照国际税率执行,此举导致白俄罗斯境内石油加工企业成本大大提高。白俄罗斯政府去年3月决定取消石油和石油产品出口关税。

根据白俄罗斯与俄罗斯以及哈萨克斯坦签订的建立统一经济空间协议,从2011年1月1日起,俄罗斯对出口到白俄罗斯的石油和石油产品实行零关税,白俄罗斯把用俄罗斯原油加工的油品出口关税缴纳给俄罗斯,自产原油出口关税则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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