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起哈温室气体超量排放罚金将减半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4-03-13

   国际文传电讯社3月5日阿斯塔纳讯,哈马日利斯全体会议一读通过“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修正案”。草案目的是逐步实施温室气体超额排放责任机制,旨在加快哈萨克斯坦工业创新发展和实施温室气体配额内部交易。草案建议赋予行政违法法第243-1条追诉期,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并且将超配额排放温室气体罚金从10个月度指数减少为5个月度指数(182.46坚戈=1美元)。
  生态和自然资源利用委员会称,不会对工业企业征收2013年罚款,其中电力领域2080亿坚戈,石油天然气领域300亿坚戈,此外,也不会征收2014年上半年罚款。这将有助于顺利实施国家加快工业创新发展规划,实施包括“绿色经济”在内的投资项目。(李硕)

    A+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