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成立条约包括28章(共118条)和32个附件

来源:驻白俄罗斯经商参处 日期:2014-06-01

白通社莫斯科报道,欧亚经济联盟成立条约文本包括28章(共118条)和32个附件。根据世贸组织原则,经过修改完善的关税同盟和统一经济空间的条约法律文件成为其基础。在条约中大大缩减了影响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例外和障碍。

欧亚经济联盟成立条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制度部分,包括欧亚一体化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欧亚经济联盟作为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联盟开展活动的基本原则——互利互惠,拉近三国经济,使其协调发展和增加竞争力,联盟机构的建立——欧亚经济最高理事会(国家元首级)、欧亚政府间理事会(国家总理级),欧亚经济委员会和欧亚经济联盟法院,同时规定了各个机构建立和工作的制度。在条约的第二部分——职能部分确定了经济协作的机制,甚至规定了各部门一体化方面的具体义务。其中包括统一关税和非关税调节政策,统一农业政策(包括统一对农产品出口的要求),规定了竞争和反垄断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确立了建立共同的金融市场和交易空间以及金融服务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步骤,规定了分阶段实现能源市场的一体化,并协调电力、天然气、石油和石油产品领域的活动。

欧亚经济联盟成立条约将在2014年年底前获得俄白哈三国议会批准,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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