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5月30日阿斯塔纳讯,哈国家资产监管委员会表示,5月27日,哈央行批准了哈商业银行设立第三个坏账和不良资产管理子公司。子公司为临时机构,运营期至2018年1月,成立目的在于,公司将根据坏账和不良资产管理要求,对其进行管理和出售,其中还包括银行对抵押进行追缴而没收的资产。
第三坏账和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由于中小企业、零售业的不良贷款而没收的商业用地和民居。(刘博)
哈央行批准哈商业银行设立不良资产管理子公司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4-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