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银行业将进行财产合法化工作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4-09-03

  国际文传8月29日阿拉木图讯,哈央行副行长科扎赫梅托夫称,9月份起,央行和国内商业银行将进行国内公开股票财产合法化的工作,相关信息将被登载在哈央行、国内二级银行和经纪公司网站上,同时也将增设热线服务。根据日前实施的《资本特赦法》,财产合法化工作将于2014年9月-2015年12月间进行,预计100亿美元资产被合法化。
此轮资本合法化包括货币、有价证券、法人的法定资本份额、国内外不动产。不包括个人犯罪所得,如,侵害人身罪、宪法、人身自由罪、危害国家罪、贪污行为和其他危害公共服务利益的犯罪等。进行此次“合法化”工作的目的在于为国家经济领域吸引更多的资源和财产。
被合法化的“金钱”并不包括用于纳税的收入,同时也不需要进行缴税,其好处在于可以将大量资源从国家刑法和行政义务的法条中“解放”出来。根据合法化所要求的流程,所涉资金需要存入专门的二级银行储蓄账户。第一,资金可以存入二级银行账户中五年,期间根据市场利率收获利息;第二,如希望利用资金进行长期的经济投资,可购买政府、二级银行、国家控股公司、发展机构的债券,以及“国家IPO”规划框架内企业股票,哈交易所挂出的有价证券等。第三,为进行合法化资产的所有人提供获得“第二轮私有化”框架内的项目。如果资产所有人不希望通过上述途径进行投资,他有权根据自己意愿分配财产。进行付款时二级银行将留取合法化资金的10%。
进行合法化的财产,除货币外皆需缴纳地方政府提供的申请和相关文件的手续费。所有合法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注册资产、准备法律规定和法律证明文件等,都由资产所有人承担。国外需要进行合法化的财产将收取10%的费用。
据悉,哈最近一次进行财产合法化是在2006年夏天至2007年春天,曾涉及到不动产、动产、资本、有价证券等。(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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