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12月10日阿斯塔纳讯,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马日利斯)全体会议一读通过《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部分关于供排水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
马日利斯经济改革和地区发展委员会在总结中称,法案明确了用水户的权利和义务,居民区用水核算和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总则,《水典》确定了供排水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饮用水供应系统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连续供水;获得关于饮用水质量和停止供水的相关信息等。法案还规定了用水户提供连接居民区和供排水系统的技术条件等义务。
此外,对《土地法》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李硕)
马日利斯一读通过供排水法案修正案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