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禁止出口废钢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5-03-26

  国际文传电讯社2月19日阿拉木图讯,哈投资和发展部副部长拉乌签署部长令哈萨克斯坦禁止废钢出口。这一禁令自公布起10天生效,期限为6个月。根据禁令禁止出口的是除合金钢废料以外的废钢,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编码为7204,包括不锈钢(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编码7204 21 100 0、7204 21 900 0)及其他产品(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编码7204 29 000 0)。
哈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被责成履行禁令,具体由哈铁公司落实。哈国民经济部向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禁令实施情况,向欧亚经济委员会建议其他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采取同样措施。(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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