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建议立法监督当铺和房地产经纪人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5-05-12

国际文传电讯社5月4日阿斯塔纳讯,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副部长滕格巴耶夫称,该部建议在打击犯罪所得收入合法化(反洗钱)和打击为恐怖主义提供资金来源的相关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案中加入相关内容,在法律层面对房地产经纪人和当铺的活动进行监督。法案第一部分包括扩大进行金融监督的单位类型名单。根据国际标准,哈必须对提供金融服务的所有单位进行金融监督。在监督名单中拟新列入5个新金融监督单位类型,其中包括对无许可证从事租赁活动的租赁单位,当铺,从事贵金属、宝石、珠宝交易的单位,不动产买卖中介服务单位,接受支付的运营者。目前法律规定对12种单位进行金融监督,其中包括银行、交易所、保险公司、经纪人、统一养老基金和自愿养老基金、公证处、小型金融机构等。(张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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