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吉兹雪佛龙公司因污染环境被法院处罚1.25亿坚戈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5-12-26

国际文传电讯社12月21日阿特劳讯,阿特劳州特别地区间经济法院就田吉兹雪佛龙石油公司污染环境处罚其1.24亿坚戈(341.94坚戈=1美元),该案件原告为哈能源部油气综合体生态调节、监督和国家检查委员会阿特劳州生态局。原告提出2015年4月13日该公司0130КТЛ火炬压缩机停工导致天然气燃烧而造成生态污染。法庭完全同意原告诉讼要求,要求被告缴纳环境损失费以及373.8万坚戈的税费。法院决议尚未生效。田吉兹雪佛龙的股东为Chevron (50%) 、ExxonMobil Kazakhstan Ventures Inc (25%)、俄美合资公司LUKArco (5%)、哈通过哈国家油气公司(20%)持股。公司1993年起在哈开展业务。(张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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