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zakon.kz网站8月28日消息,哈财政部国收委表示,考虑到纳税人的诉求,决定扩大享受中小企业税收赦免政策的范围,并对哈财政部《关于批准个人账户实施规则的命令》作出补充修订,相关文件已于2019年8月26日生效。
修正案进一步扩大享受税收赦免政策的范围:一是税务检查欠缴金额尚处于申诉阶段,2018年10月1日前没有欠税的纳税人;二是税务检查结果通知书执行期限(30个工作日)未满,2018年10月1日前没有欠税的纳税人;三是过往纳税周期内已提交税务报告,2018年10月1日后有欠款的纳税人。
据初步统计,第一、二类纳税人数量为746户,共欠缴税费1619亿坚戈,其中欠税本金1226亿坚戈,滞纳金393亿坚戈,罚款1亿坚戈。第三类纳税人属于2018年10月1日前已提交税收报告相关材料,但在2019年7月1日前尚未支付滞纳金的情形。如在今年年底前支付欠缴金额,则有权享受赦免政策。(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