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联合公报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期:2019-11-03

2019年11月1日至2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印度共和国国防部长辛格、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阿布尔加济耶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辅秘艾哈迈德、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里波夫出席会议。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里波夫主持会议。

上合组织秘书长诺罗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吉约索夫、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主席沙尔舍基耶夫、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理事会2018-2019年轮值主席奥穆尔库洛夫、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理事会现任轮值主席舒瓦洛夫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代表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首席执行官阿卜杜拉、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理鲁马斯、蒙古国副总理恩赫图布辛、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贾汉吉里,东道国客人土库曼斯坦副总理兼外长梅列多夫,以及独联体执委会副主席伊万诺夫、亚信秘书处执行主任米尔佐佐达、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主席萨尔基相、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副执行秘书韩洪珠、联合国粮农组织副总干事拉赫马宁、东盟副秘书长德尼出席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在友好、建设性和务实的气氛中就当前国际和地区经济形势广泛交换意见,讨论了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经贸和人文合作有关问题,达成以下共识。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全球政治和经济形势正发生深刻演变,建立公正合理、符合各国共同及各自利益的多极世界格局的迫切性日益凸显。团长们指出,在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准则基础上,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确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十分重要。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应进一步就共同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深化合作,不断巩固开放、包容、透明、非歧视、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国际和地区贸易中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世贸组织是各国讨论国际贸易议题的重要平台,各方将恪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团长们强调通过完善谈判、监督、争端解决等关键职能对世贸组织进行改革,以提高其工作效率的迫切性。为此,团长们指出,将于2020年6月8日至11日在努尔苏丹举行的第十二届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表示,2018年10月12日在杜尚别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以来,本组织经济和人文领域合作取得一系列具体成果。

各代表团团长表示,愿积极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成果,支持俄罗斯联邦2019年至2020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工作。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应进一步加强设施、贸易、资金、人文、数字、能源等领域互联互通,在欧亚地区构建广泛、开放、互利、共赢、平等的合作空间,保障可靠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改善民生、提高民众生活水平是上合组织首要任务之一。应继续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贸易、产能、能源、交通、投资、金融、农业、海关、通信等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加强合作,发展人工智能技术。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开展工业领域合作,制定并通过上合组织框架内相关条约法律文件。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就制定和落实各国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广泛交流经验,推广创新技术,发展数字经济,缩小各国技术差距,创造良好投资条件,以拉动经济增长,提升成员国经济竞争力。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优化营商环境,为扩大相互投资创造良好条件。

团长们根据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发表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认为应进一步制定地区贸易便利化解决方案。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并制定相关区域合作计划。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拓展服务贸易领域合作并制定相关文件十分重要。

各代表团团长肯定2019年9月26日在塔什干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第十八次会议成果。为进一步拓展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保障上合组织地区平等互利、持续稳定发展,团长们批准了新版《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并强调有必要制定该纲要落实活动计划。

各代表团团长指出,逐步落实《〈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16-2020年行动计划》和《2017-2021年上合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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