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央行:2020年将致力于履行央行传统职能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日期:2020-01-03

  近日,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对2019年工作进行总结。
  2019年的重大事件是国家金融市场制度结构不断完善。正式组建作为独立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直接对总统负责,负责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今后,央行将致力于履行央行传统职能,包括保持价格稳定、执行货币政策、监管外汇市场和开发支付系统等。
  自2020年起,将对发放居民贷款的所有信贷机构实施国家监管,扩大监管范围,加强借款人权益保护,破解消费贷款市场存在的系统性问题。纳入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管理的新信贷机构将在统一监管区域内运行,遵守保护借款人权益的要求,包括贷款协议条件、贷款最高利率、需向信贷局提交的贷款信息等。上述要求不会改变信贷机构现有商业模式,仅对其在主管部门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作出要求。
  作为防止居民债务负担增加的主要措施,自2020年起,将禁止向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发放贷款,同时,提高对银行自有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央行董事会批准了相关法律文件,旨在抑制信贷机构过度发放无抵押消费贷款的行为,尤其是向低收入居民发放贷款。此外,央行正在制定有关法律修正案,禁止银行及非银行机构对逾期90天以上的自然人无抵押消费贷款收取手续费和违约金。此举将成为避免居民债务额持续增长的额外保护机制。
央行出台相关规范,为信贷机构从事多种附加业务提供了可能,包括吸收贷款、自有资产投资有价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开发租赁业务、支付代理、保险代理、电子货币系统代理等功能、开展保理业务和福费廷、发放保金、担保及其他货币形式的债权等。这将有利于发展小微信贷,提升行业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终端消费成本。
  2019年,为提高银行业金融稳定水平,央行继续削减银行前期累积的不良贷款规模,采取改善资产质量等系列措施,催收贷款超过1.2万亿坚戈,注销不良贷款8380亿坚戈;银行新发放贷款2.4万亿坚戈。
  为加强监管和监督职能,央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推行风险导向型监管模式,以便能够在早期阶段及时发现银行存在的风险。新模式基于监管检查评估程序(SREP),使用央行全套监管工具,保障在央行监管中采用有效风险导向型模式。央行监管模式的变更还将带来银行质量评估和监管反应系统的变化。
  为保障银行业有效复苏,提升国内外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度,2019年8月以来,央行引入第三方机构对14家银行开展资产质量评估。评估的准确度和时效性需要得到央行、国际金融机构和相关参与银行的认可。根据评估结果,哈央行将编制完整的银行业评估报告,更加客观地对发现的问题实施监管。评估的目的是完善银行商业规程,促进对实体经济贷款,提升居民金融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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