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社会补助标准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日期:2020-01-06

据哈萨克斯坦法律网1月3日报道,哈总统办公厅就2020年社会支付及工资领域实施的新政作出说明。

自2020年1月1日起,哈最低生活标准为31183坚戈(上调1500坚戈);月核算基数为2651坚戈;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为42500坚戈;国家强力部门、执法及机要部门的军人、工作人员房屋租赁和公共服务补贴标准为每月3739坚戈。

教师工资上调25%,文化工作者上调35%-50%,社会领域工作人员上调30%-60%。向被授予“哈萨克斯坦功勋教师”称号的教育工作者一次性发放1000个月核算基数的补贴;为拥有硕士学位的文体教育工作者、军校教师发放10个月核算基数的补贴。

合并养老金上调7%,最低养老金标准为38636坚戈;国家基本养老金上调5%,最低标准为16839坚戈。

自2020年1月1日起,上调对残疾人及无抚养人家庭的国家社会救助标准;上调一次性生育补贴;上调抚养不满1周岁儿童的非在职妇女月补贴标准。(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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