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卡耶夫签署关于限制法人提现额度的总统令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日期:2020-04-22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拉木图4月21日电,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当天签署《关于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若干措施》命令,责成央行确定允许企业法人每月从银行账户提现的额度,并会同财政部、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共同制定对法人从银行账户提现的管理规定,

此前,哈央行副行长加里耶娃表示,央行董事会已通过决议,批准《关于限制法人提现额度的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底。根据规定,企业法人自银行账户提现的最高限额为:小型企业每月2000万坚戈;中型企业每月1.2亿坚戈;大型企业每月1.5亿坚戈。超出上述限额时,企业法人需向二级银行提交申请,并由二级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征求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同意。上述规定不适用于自然人、个体经营者、微型企业,以及粮农产品、水产品采购企业,食品、饮料、药品、医用品、矫形用品零售企业。规定亦不适用于二级银行、哈萨克邮政公司和非银行兑换点。

加里耶娃表示,企业银行账户上的现金为企业自有资产,央行不会限制进行必要的非现金交易。限制提现的新规旨在降低影子经济比例,提高企业交易透明度,打击非法洗钱,减少腐败风险。(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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