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自新年起提高个人养老金标准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日期:2021-01-02

哈通社努尔苏丹1月1日电,据哈萨克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根据《2021-2021年哈萨克斯坦预算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哈公民根据工作年限计算的个人养老金返还标准将提高7%,为43272坚戈/月;基本个人养老金标准提高5%,为18524坚戈/月。两项合计,公民实际最低个人养老金标准为61796坚戈/月。

自2021年1月1日起,哈公民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42500坚戈/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34302坚戈/月;作为计算各类社会保障金和税款、罚金参考标准的月核算基数由2020年的2778坚戈调整为2917坚戈。(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A+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