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汽车公司被判退赔已享受的政府补贴

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日期:2021-02-05

哈通社阿拉木图2月3日电,哈萨克斯坦努尔苏丹市经济法院2021年1月29日作出裁决,支持哈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诉讼请求,要求亚洲汽车公司退赔1739.8亿坚戈的政府补贴款。亚洲汽车公司表示将提出上诉。

根据哈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与亚洲汽车公司2017年4月签订的汽车工业组装协议,亚洲汽车公司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分阶段实现 Lada Vesta车型工业组装,生产本地化率达到50%,即在哈境内完成车身焊接、喷涂和组装流程,汽车产能至少达到5万辆/年。哈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为支持本国汽车生产,以税收和关税优惠方式向亚洲汽车公司提供约1740亿坚戈的政府补贴。由于亚洲汽车公司未能履行上述义务,2020年8月24日,努尔苏丹经济法院判决双方终止协议,并为国家财政追偿已提供的税收优惠。

亚洲汽车公司表示已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在工业组装协议生效期间,公司纳税额远超享受优惠额;大部分汽车零配件自俄罗斯生产进口,应享受欧亚经济联盟境内免关税自由流通政策;合同期内,一系列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大规模生产无法启动,包括汽车市场低迷、坚戈汇率波动和融资困难等。目前,亚洲汽车公司已找到新的融资方,制定建立全流程生产的时间表,确保2021年启动车身焊接和喷涂工艺流程。亚洲汽车公司已为项目投入7400万美元自有资金,第一阶段汽车产能为5万辆/年,本地化率将超过50%。

亚洲汽车公司是哈萨克斯坦比佩克汽车有限公司和俄罗斯伏尔加汽车制造股份公司联合成立的合资企业,负责实施乌斯季卡缅诺戈尔斯克汽车生产项目。项目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未来汽车主要销往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西伯利亚和乌拉尔地区及中亚国家。(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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