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
日期:2014-12-27
12月25日,乌克兰议会通过《临时征收进口附加税法案,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对进口食品征收10%,对进口其他商品征收5%,对本国公民携带入境货物征收10%;生活必需品免征进口附加税,包括天然气、动力煤、核燃料、原油、成品油、纸币和贵金属、人道援助物资、根据国际条约免征进口关税(自由贸易除外)的商品。政府希望籍此为国家财政增收176亿格里夫纳。
当日,欧洲商业协会强烈反应。其发表的评论表示,该法案不符合WTO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违反了国际协定;鉴于欧盟单方面对乌克兰商品提供关税优惠,实行此类措施本应与欧盟协商,但乌没有这样做。该做法反过来会导致欧盟取消对乌克兰的单方免税制;法案草案没有依程序登记,缺少金融和经济依据,无法对后果作任何评估;法案草案没有经过与公众和商业代表的必要讨论;征收进口附加税所带来的影响,无论对在乌经营的商从业者,还是对乌克兰社会本身来说都将是灾难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