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
日期:2015-05-20
乌克兰独立新闻社5月19日消息,乌议会通过税法修正案(2576号),将自然人工资收入起征点从目前的10倍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为1218格里夫纳)提高到17倍,适用税率15%。超过最低工资标准17倍以上的,所得税税率仍保持现行的20%。
该法案还规定,统一社会费计征标准不再按征收时的最低生活标准、而按每统计年1月1日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2016年1月1日起将统一社会费折减系数定为0.4。
乌克兰议会税收和海关政策委员会主席尤扎尼娜强调,以上法律修正部分将使雇用收入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