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自9月8日起简化船舶和货物港口手续

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 日期:2015-09-10

乌克兰国家新闻社9月8日援引内阁发布消息,乌自当日起实施新的船舶和货物港口手续简化程序。依据政府2015年7月7日颁布的“关于部分政府法案修订决议”(№491)规定,自9月8日开始实施一系列实际监管办法。依照此法,9月7日乌13个口岸检查站针对货物、交通工具和过境人员实行新的检查流程。根据基础设施部决定,乌海港管理局与国家边境服务局制定流程方案,对船舶和货物实行新的港口手续简化程序。动植物检疫、环保、卫生、海关等所有监管机构同意此方案。

政府№491号决议于9月8日生效意味着对船舶和货物的检查数量减少,包括在此过程中参与执法的监管机构。特别是取消了船上委托检查。从现在起,该程序将只在有确凿理由情况下进行,同时货物港口手续将无延迟进行。文件还规定了航线经过乌几个港口的外国船舶新的监管程序。检查将在船舶进出乌国境首个港口时进行。此外,港口实行电子数据默认原则,并在有固定检测仪的港口取消手动放射性检测。其他方面包括:对海运货物实施不同的检查、称重和扫描程序。根据新的规则,所有这些程序将在有专门设备的港口码头进行。为确保这个法规运转,2016年1月1日前港口运营商需保证提供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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