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独立新闻社12月15日消息,乌政府12月9日通过第1013号决议,将提高公共部门员工和国家公务员(从一级专员到总统)的职务工资。本次加薪从12月1日开始,平均幅度为10%,考虑到从2015年9月1日起提高的最低社会标准,整体涨幅约为25%。该决议以总理工资为基准,明确了所有国家权力机关领导及其副手的职务工资百分比。职务工资自2008年以来一直没有增加。
自2015年2月14日生效的乌政府第43号决议规定了2015年政府成员(不包括参与反恐行动的机构领导)的月工资按职务工资加算。乌副总理和政府办公厅部长的职务工资为6109格里夫纳,扣除相关费用后为4784.59格里夫纳。根据第1013号决议,从2015年12月1日起,上述职务工资提高为7636格里夫纳,扣除相关费用后为5980.13格里夫纳。乌总理的职务工资在2015年12月1日前为6640格里夫纳,扣缴费后为5704.76格里夫纳;12月1日后为8300格里夫纳,扣缴费后为6500.14格里夫纳。
2015年,乌总理、副总理和政府办公厅部长的工资未加算和支付奖金、实物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