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记者网12月15日消息,12月14日乌克兰政府官网公布第1296-p号指令,再次开始在电力市场实施临时应急措施:允许修正绿色电价值、向电力生产企业征收额外费用、调整投资计划、对生产计划提出要求并限制生产功率;授权乌克兰电力公司制订对欧盟电力出口临时性限制措施、跟踪国内电力消费限额的完成情况、对可替代能源发电设置临时限制性措施。指令强调:应急措施旨在解决因电站及设备、厂房损坏导致统一电力系统事故频繁对电力市场造成的长期损害,确保统一电力系统稳定、不间断运作。应急措施实施期限不超过1个月,政府有权延长、但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
2014年8月13日,乌克兰政府根据《电力法》出台《为消除长期损害电力市场正常运行后果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程序的命令》(第372号),并于当日发布《关于在电力市场实施应急措施的指令》(第764-p号)。根据372号令,应急措施实施期限不超过1个月,政府有权延长、但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政府最近一次发布实施应急措施指令是在3月31日,当时系因东部战事造成煤炭减产、对电站供煤出现困难。3月31日指令已于5月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