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新闻社12月24日消息,乌克兰议会当日通过乌税法修订案(№3688),该法案体现了政府和议会间在为完成2016年国家预算草案收入部分必须的税法修订方面的妥协。
法律草案文本由政府于12月22日提交议会。
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8%,红利税率5%。
此外,按揭贷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案由乌克兰人民议员、议会税务和海关政策委员会主席妮娜·尤扎宁提出。她称,该法案是折中的并替换了政府和议会委员会提出的某些条款。包括消费税,农业税和增值税管理。
第三组统一税纳税人年度收入门槛由2000万格里夫纳降到500万格里夫纳。
同时针对第三组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由2%提高到3%,不缴纳增值税者增值税税率由4%提高到5%。
增值税退税将依据两份公开年表进行。第一份表内里将包括出口业务超过40%的纳税人,第二里包括所有其他的小量出口业务纳税人。此规定自2016年2月1日开始实行。
文件取消2016年为确定第四组统一税纳税人税基而采取的土地规范化货币估值指标系数。并取消企业利润税预付。
对收入超过2000万格里夫纳的生产者实行利润税季报制。
据报道,议会议员曾向议会建议实行税率改革,包括增值税税率15%,企业利润税15%,统一社会费20%,个人所得税10%。反之,财政部建议将所有税率统一为20%。
此后,政府向议会提出自2016年开始将个人所得税税率定为18%,统一社会费和增值税定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