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家新闻社10月31日援引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9月底,乌公民拖欠公共住房服务费和电费总额超过150亿格里夫纳。其中:公民拖欠集中供暖和热水费用48亿格里夫纳,住房、建筑物及周边区域费用25亿格里夫纳,集中供水和下水道——19亿格里夫纳,供气——24亿格里夫纳,生活垃圾清理——4亿格里夫纳,电费——31亿格里夫纳。
9月,平均每户负担的包括电费(按150千瓦计算)在内的公共住房服务费用为526.3格里夫纳。当月已支付公共住房费用31亿格里夫纳(占应收总额的74.1%),电费16亿格里夫纳(占应收总额的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