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通讯社2月27日援引乌政府网站消息,乌克兰第一副总理兼经济发展贸易部(简称经贸部)部长库比夫披露,经贸部拟修改关于协调国家委员会工作和特大型国企领导人选拔事项的政府第777号决议。库比夫在解释改变选用机制的必要性时说:“我想使国企领导人的选拔问题彻底非政治化。我不希望(选拔)会议被利益相关各方打破,以便委员会推举自己的候选人。最后,我也不想对招聘公司的工作平衡划一,这样他们的话在候选人初选时将起到决定作用。”
目前,特大型国企领导人任命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个合议机构,由9名有表决权的(部长们)成员和9名有咨询权的(国际金融机构代表)成员组成。
拟对经济上特别重要的企业领导人选拔过程和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改变,其中包括:
任命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乌克兰内阁部长、经贸部第一副部长、财政部第一副部长、相关企业管理部门或者国有财产基金负责人(或者其副手),以及4名有咨询权的非政府的独立专家。如果乌克兰政府是企业管理的主体,主管部门的一名代表则进入委员会。
以全国统一的选拔工作组替代各部门的选拔工作组。拟列入工作组的有乌克兰内阁秘书处的2名代表、司法部一名代表、相关管理部门的一名代表和一名具有咨询权的参与委员会工作的人员选拔专家。
选拔工作组对专家提出的最优秀5 名候选人进行研究,最多可以替换其中2名候选人。
选拔工作组向任命委员会提交候选人资料(3到5人),但工作组推荐的应聘者多数应来自专家们认可的最优秀5名候选人。
可以以国企资金、或者国家预算、或者国际技术援助资金向人员选拔专家支付工作报酬
国企应自公开其领导人岗位空缺之日起5天内向内阁报告,并在当月30日之前就下个月合同期到期的企业领导人合同向内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