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公司进口设备超过300万欧元可分期支付增值税

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 日期:2018-06-20

乌克兰国家新闻社6月14日援引财税署消息报,进口设备价值超过250万欧元和75.74万美元(折合64.79万欧元),增值税可分期支付。

日前,财税署通过了26项决议,为本企业在乌克兰生产,进口价值超过250万欧元和75.74万美元的设备可分期支付增值税。赫梅利尼茨基海关最大分期付款额为120万欧元,基辅海关为41.59万美元。提供分期支付设备包括,自用轻工业设备、建筑设备、食品及医疗器械。

在24个月内分期付款,可不收取利息、滞纳金和罚款。分期付款不适用于从侵占乌领土、对乌造成威胁的国家进口设备。

从今年1月至4月,个人所得税上交达668亿格里夫纳,同比增长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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