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通讯社7月18日消息,乌最高拉达(议会)主席帕鲁比签署了7月12日通过的关于高等反腐败法院组建、工作及保障其法官工作的法律,“鉴于《最高反腐法院法》获得通过,今天我签署了议会通过的关于修改《法院组织及法院地位法》的法案,这为有关启动最高反腐法院的讨论画上了句号。”
议会7月7日通过了《最高反腐法院法》,为最高反腐法院的组建和工作确立了基础,确定了对其法官的要求及对法官工作的保障。在通过《最高反腐法院法》时,议会规定,如果刑事案件属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反腐法院管辖范围,但案件审理始于初等或上诉法院,且在最高反腐法院成立前未审理结束,则案件审理将继续在这些法院进行。这些刑事案件不得转交至最高反腐法院。
根据法律,最高反腐法院将对其管辖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将对这些刑事案件中相关人员的权利、自由和利益的保障进行审判监督。
6月16日总统波罗申科表示,将尽一切可能在今年12月总统选前活动开始前建立反腐法院。
7月12日乌议会通过了第7441号“鉴于《最高反腐法院法》获得通过,对《法院组织及法院地位法》作出修改”的法案。议会就此解决了关于高等反腐法院的组建和工作,以及保障其法官工作的问题,并确立了在反腐法院开始工作前,对属于最高反腐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作出的审判进行上诉,由该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