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税收特赦法案公布

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 日期:2019-09-10

乌克兰HB商业新闻社9月9日消息,乌克兰议会公布了税收特赦法案。根据法案解释性说明,实施特别申报将增加预算收入。特别申报不适用于“税务代理人,通过犯罪、腐败或相关违法行为获得的资产,以及税务机关在2020年1月1日之前披露的收入。”

为行使特别申报权,纳税人必须在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交特别申报,并支付隐性收入(资产)的纳税义务: 货币价值、动产和不动产、证券、法人实体财产中的股份(股份)、知识产权和/或金融工具的产权—5%;所有其他财产权利—10%;购买国家债券的资产—2.5%。

“此外,在提交关于现金、银行金属和其他货币价值的特别申报之前,纳税人(申报人)必须将此类资产存放在乌克兰金融机构的账户中,且至少保存至2020年3月31日后的365个日历日。”在2020年3月31日后的90天内,监管机构可以对特别申报的资产进行专家评估,“监管当局从申报人处获得的特别申报信息是保密的,未经申报人书面同意不得披露。”

根据该法案,30万格里夫纳以下的收入未经特别申报即被赦免。议会税收与海关政策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税收特赦有三个目标,一是让人们有机会“从零开始创建新的财务历史”;二是将资金返还国家充实预算;三是自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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