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3年12月12日正式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宪法》、1996年5月31日正式生效的俄联邦《国防法》、以及俄联邦有关法律,俄罗斯联邦总统、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俄罗斯联邦议会、俄罗斯联邦政府对保障国家安全、国防能力状况,对俄罗斯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战斗准备程度、动员准备程度和战斗力负全责。
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和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他在国防领域的主要职责是:组成并领导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确定俄联邦军事政策的基本方针;批准俄联邦军事学说;领导俄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宣布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宣布全国或局部地区进入战时状态,宣布实施战斗行动的命令;批准武装力量及其他军队发展构想与计划,本土战场建设计划,国民经济转入战时计划,武器装备和国防工业综合体发展计划;授予高级军衔,任免高级军官;批准武装力量及其军队的结构、编成及军人编制人数;决定武装力量及其他军队的部署;批准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工作条例;举行谈判和签署俄联邦国防领域的国际条约;颁布征召俄联邦公民服役和参加军事集训的命令等。
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是立法机构,也是保障俄罗斯国家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安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社会和国家的重要利益,发现安全目标受到的内部和外部威胁;制订保障俄罗斯联邦安全的主要战略方针,起草保障安全的联邦专项计划;为总统起草有关国家安全的各种建议、决定和命令。俄联邦总统任安全会议主席,政府总理任副主席,安全会议秘书、安全局长、外交部长、国防部长为安全会议常委,政府第一副总理、总统办公厅主任、国家杜马主席、联邦委员会主席、科学院院长、司法部长、警卫局长、内务部长、原子能部长、经济部长、财政部长、对外情报局长、紧急情况部部长、总参谋长为安全会议委员。
俄罗斯联邦议会是俄罗斯联邦最高代表机关和立法机关,它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组成。联邦委员会在国防领域的职能是:审核国家杜马通过的根据联邦宪法确定的国防开支;审核国家杜马通过的国防领域的联邦法律;批准俄联邦总统关于在俄全境或部分地区实施战时状态和紧急状态的命令,以及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队使用武器装备不按其使命执行任务的命令;决定关于可在俄联邦境外使用俄联邦武装力量的问题。国家杜马在国防领域的职能是:审核联邦预算法规定的国防开支;通过国防领域的联邦法律。
俄联邦政府是俄联邦最高执行权力机关,它在国防领域内的职能是:落实国防保障措施并在其权限范围内对俄联邦武装力量及其他军队的状况与保障负责;拟定和向国家杜马提出联邦预算中有关国防开支的建议;根据武装力量及其他军队的订货,组织对其武器、军事技术装备、物资设备的提供与保障;制订国家武器装备及国防工业综合体的发展规划;确定国家动员任务,确定国家动员计划、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军队院校、军事系、军事教研室的建立和撤销工作;制定俄联邦国土战场建设计划;负责俄联邦的兵役工作等。
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由管理机关、军团、兵团、部队、军事院校以及后勤部门组成。在组织结构上,划分为战略火箭军、陆军、空军和海军4个军种。没有编人武装力量的其他军队有边防军、内卫部队、俄联邦安全部的部队、政府通信部队、联邦保卫总局、俄罗斯联邦铁道兵、民防部队、国家消防局等。
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的领导与指挥体制是:俄罗斯联邦总统兼俄联邦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对联邦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实施全面领导,并通过国防部长和总参谋长对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实施全面领导,并通过国防部长和总参谋长对武装力量实施作战指挥。国防部长通过国防部对联邦武装力量实施直接领导。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对武装力量进行作战指挥,对武装力量各军种的指挥通过各军种总司令部进行。
国防部的基本职能是:参与制定联邦军事政策和军事学说;制定联邦武装力量建设构想,协调武装力量和军事技术装备发展的联邦国家计划,提出国家国防订货建议;提出国防开支预算草案及其使用办法;组织国防科研和试验设计工作;为武装力量及其他军队订购、生产和采购武器、军事技术装备、食品、被服和其他物资;负责武装力量的动员准备;向总统提交共同条令,有关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军事委员会、后备役委员会的条例草案等。
武装力量总参谋部的基本职能是:拟定联邦军事学说建议;制定联邦武装力量建设计划,协调武装力量与其他军事建设和发展计划的制定工作;协调拟定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员额的建议;制定武装力量使用计划、动员计划以及国土战场建设计划;拟定应征服役和参加军事集训的公民人数;实施情报活动;组织实施保持武装力量战斗和动员准备的措施;组织武装力量与其他军队的协同;参与制定民防计划;组织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的动员与战略展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