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俄罗斯联邦会议提交的2001年国情咨文

来源:2001年4月3日,莫斯科 日期:2009-03-29

  在宣读2001年国情咨文之前,首先简要地讲一下去年的情况。
  巩固国家是去年的战略任务。通过加强所有机构和各级权力机构来巩固国家。显然,不解决这个关键问题,我们就无法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取得成就。
  我们提出了如下目标:建立工作明确的纵向执行权力机构,维护法制纪律和有效的司法制度。因此,不应当偏离这个目标。执行国家决定、有效保护公民权利的机制本身就在于此。

  一个真正强有力的国家,同时也就是一个牢不可破的联邦。如今已可以说,国家四分五裂的时期已经过去。去年国情咨文中提到的国家非一体化的趋势已被制止。

  我们去年为此做了许多工作。我们大家在一起制定并通过了一系列联邦法律。对联邦委员会进行了改革。联邦区的全权代表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成立了国务委员会,它正在积极发挥作用。俄罗斯的国家标志终于产生了,也已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下来。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顺利的经济局势的背景下取得的。2000年俄罗斯经济发展的速度是近30年来所从未有过的。个别工业部门至今还保持着增长势头。投资积极性有了提高。税收收入增长。这么多年来人们终于开始按时得到工资和退休金。

  但是,上述成就无论如何也不能被认为已经足够了,它们未必能令我们感到满意。要知道,人民生活水平目前还很低。俄罗斯企业家将资金投入到本国经济部门还小心谨慎,遗憾的是,官员仍在“压制”企业经营,遏制实业界主动精神和积极性。

  我们还存在着严重的风险——经济和社会风险。俄罗斯有些城市冬季热力和电力供应不足,国家破旧的公用设施发生的众多事故就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去年全年持续遭受的由大规模技术原因所造成的灾难也证明了这一点。最后几个月,一些关键经济指标的下滑令人担忧,尤其在世界经济发展不稳定的背景下更另人担忧。

  我们现在只处在一个相对的经济稳定时期。能否维持局面,为国家自身的发展和为提高人民福利保障有利条件,这都取决于我们自己。否则将错过这一难得的时机。如果错过良机,就得在对国家不利的条件下作出必要的决定,但那时我们就不得不这么做了。 局势要求再一次分析国家的形势和我们所面临的任务,包括去年夏天在这里谈到的任务。

  关于地方政策[1]

  一年前就已经清楚,整顿联邦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是取得战略性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各级权力机关之间没有明确的权限划分,缺少有效的协作机制,这给我们造成许多经济和社会损失。

  为了解决刻不容缓的社会经济问题,为了完成国家安全领域的任务,我们需要有效和团结一致的国家权力。我在这里只谈谈其中某些重点任务。

  第一项任务是确定中央和联邦主体在其共同管辖范围内明确具体的权限。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应通过联邦法律,而且首先是联邦法律,来划分联邦中央和地方管理机关之间的管辖对象和权限,现在,应当尽量缩小这一潜在的冲突范围,准确地确定哪些是联邦机关的权限,哪些是联邦主体的权限。否则,这种局面将会产生新的争议,将会被反对巩固联邦方针的人所利用。

  第二项任务是整顿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地方分支机构系统的秩序。现在,它们无论在资金上,还是在组织结构上都很薄弱,与地区权力机关的工作相重叠,甚至不履行监督职能。在最近几个月内,政府应当制定出联邦各部和主管部门设置地方分支机构及其活动的新办法。

  最后,第三项任务具有政治性质,这就是整顿各级预算关系的秩序。准确划分资源和税收,这是各级权力机关的责任问题,也是有效履行相互义务的问题。

  去年,我们在中央和地方之间重新划分了税收收入。这引起很多争议,但不管怎么说,这毕竟缩小了各个地区起步条件的差距,为它们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补充条件。此外,实际上新的转移支付方式已开始付诸实施,将来应当在立法上加以确定,并重新考虑现有的地方扶持基金的活动。我们极其需要在预算中建立一种划拨补贴和地方转移支付的透明机制。

  市级预算是国家预算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正是在市级预算里各级地方自治机关,首先是在行政单位一级经常履行着国家管理机构的职能。事实也是这样。正是在这个环节,在地区行政部门与自治机关之间,在市长与地区行政长官之间,存在着争斗。这主要是“预算冲突”,由于这种“冲突”,各级预算资金远不能经常得到有效的和有目的地利用,始终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由此在俄罗斯个别地区就产生了经济和政治上的不稳定。

  最后,应特别关注那些需要高额补贴的俄联邦主体。政府应当拟定出相应的文件,提出法律文件草案和必要的规定,如有必要,则规定在这些地区实行特殊的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车臣

  单独谈谈车臣共和国的局势。我今天首先呼吁在这个大厅里的全国所有政治力量的代表在调解这个共和国的局势问题上要表现出责任感。迄今为止我们做到了这一点。做到了不利用流血和悲剧搞投机,不以此捞取政治资本。

  不久前还有人说,军队处于瓦解状态,我们干脆别指望能在军事领域里取得明显的成果;而在政治领域,我们似乎也不能指望取得积极结果,因为找不到一个能支持中央打击恐怖分子和整顿宪法秩序斗争的车臣人。生活本身表明,这两种说法都是无稽之谈。

  军队已完成了自己的主要任务,正在撤离这个共和国。这是一个重要成果。但这是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才取得的。因此,我想今天打破国情咨文的传统,追念一下我们的军人、达吉斯坦民兵、车臣民警和所有为阻止国家分裂献出生命人,这是应当的。

  全国各个电视频道今天都在向全国直播我们的会议。我请不仅是坐在这个大厅里的人,而且还有现在从电视上看到我们和听到我讲话的所有的人起立,为我们的英雄默哀一分钟……

  (默哀一分钟)

  谢谢。

  我还想指出,我们既无权说车臣工作“踏步不前”,也无权对所取得的成就而沾沾自喜。这样一来,在社会上要么会引起盲目的乐观,要么会产生无法实现的期望。

  是的,北高加索的任务现在发生了变化。除了必须彻底铲除恐怖主义策源地的工作以外,工作的重点现在应当转到在该共和国建立和加强权力机关方面上来。

  我们必须认真负责地在车臣确保人权,确保恢复居民的社会地位,解决经济问题。这要求我们大家都具有熟练的职业素质和勇敢精神。既是为了防止恐怖行动,也是为了消除未能防止的罪行所造成的后果。产生新罪行的危险还极其严重。

  我今天必须讲到这一点。

  然而,在社会经济领域,我们需要高度的顽强精神、高度的忍耐和勇敢精神,还需要时间。不管怎样,不会少于在该共和国形成现在这种极端状态所用的时间。

  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关于总统全权代表

  去年做出了一系列最重要的决定,成立联邦区是其中之一。总统全权代表的工作使联邦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明显地密切了。全权代表在使地区立法符合联邦立法的工作中做了积极的工作。

  在这方面,总统全权代表和总检察院及地区检察院起了关键作用。联邦主体通过的法规中有3 500多项法规不符合俄罗斯宪法和联邦法律,其中4/5现已得到修正。

  应当记住,“全体突击”的工作方式不能认为是一种正常的工作方式,不论采取这种方式的理由是什么。因此对联邦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应当转入有计划的工作状态,与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密切协作。

  我同时还想再次提醒一下:不论是通过法律的这些人,还是监督执行这些法律的人,都不应干预联邦的管辖权限,而且也不能让联邦机关毫无根据地去干预纯属地方的管辖权限。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完全同意地方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

  关于法律和司法制度的改革

  公民对国家的信任问题是任何政权的关键问题。公民的信任程度直接取决于国家如何保护本国公民,使其不遭受强盗、匪徒的侵害以及受贿者胡作非为的侵害。但是,不论是立法机关、执行机关、法院、执法机关在这方面都工作得不够。结果是,公民的权利和利益遭到损害,整个政权的威望遭到破坏。因此,这个问题就成了一个政治问题。

  现在,我们迫切需要进行司法改革。国家司法制度落后于现实,实际上对经济改革帮助不大。不仅对于企业家来说,而且对于许多想合法地恢复自己权利的人来说,法院仍没有成为“办案迅速、正义的和公正的”机构。我不说“ 总是”这样,但非常遗憾,在许多情况下就是这样。仲裁工作经常遇到矛盾的、解释模糊的法律条文。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展开经营活动的一个主要障碍。

  官员们习惯于按照工作细则办事,尽管相关法律已开始生效,尽管这些细则常常与法律本身相矛盾,他们依旧按照细则办事,而且这种状况多年不变。这个问题已经提出无数次了,实际工作就是没有进展。

  政府、各部和主管部门应当对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采取果断措施,在联邦法律出台和开始生效之后,应立即彻底废除部门的大批规定。

  现在我们的法律法规文件(下面我还要谈这一点并明确地谈这种状况与官方机构工作的关系)一方面过多,另一方面又不全面。通过的法律甚至太多,其中有许多相互重复,总体上说,这些法律在多数情况下仍然解决不了问题,因为它们是在狭隘的、集团的或部门利益的压力下通过的。

  此外,我已经多次指出,任何法律都应当在组织上和物质上有落实的保障。但是,我们的实际情况则完全是另一种样子。遗憾的是,联邦会议继续通过这种缺少保障的法律,然而要执行这些法律就必须修改议会已批准的联邦预算和退休基金预算。我认为,这样做,哪怕是出于最美好的动机,在政治上也是不负责任的。

  我们早就需要立法工作的系统化,不仅要考虑到新的经济现实,而且要保护近几年“饱经风雨”的传统部门。

  许多郑重其事的规定及其矛盾性都为恣意妄为和随心所欲提供了选择的机会,即选择那些在这个领域里法律所不允许的规定的机会。我们实际上处在危险的边缘,法官或其他执法者可以按自己的意图选择他觉得最能接受的执法标准。

  结果是,除了“影子经济”以外,我们现在还在形成某种“影子司法”。实践表明,对在法院求得公正失去希望的公民正在寻找远不合法的其他“招数”和“出路”。人们有时也确信,利用不合法的途径还有可能取得实际上往往公正的结果。这破坏了公民对国家的信任。

  无论是民事诉讼程序还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立法工作状况都不是太好。人们对在刑事立案中、侦查中和法庭调查中非法使用暴力和胡作非为提出了大量的控告。预先侦查一拖就是好几年。我们在监狱和拘留所关押着的人有100多万,请想想这个数字。而且按刑法典的条款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与社会相隔绝,而刑法典还规定出其他惩处措施,不仅是剥夺自由。况且,国家并不能确保这些人正常的吃住条件,也不能确保以后恢复社会地位。

  其结果是家庭关系破裂,居民身体状况和社会道德风气恶化。问题已从一个法律问题演变成全社会的问题。显然,如此执法,为在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方面滥用职权创造了广泛的条件,为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腐败提供了滋生的环境和土壤。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也在于我们的法制结构本身。

  鉴于这种情况,近期应当完成几项任务。其中包括解决与法官地位及其任命程序相关的问题。我认为,在判案集体成员中应当不仅包括法官,而且还应当包括司法界中的其他有威望的人。此外,在刑事和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宪法规定的双方辩论制和双方权利平等的原则。调整执行法庭判决程序的立法也同样需要完善。要知道,现在远不是法庭所有判决都得到实际执行。 我们早就需要整顿市政立法的秩序。它最接近公民的日常生活,然而其质量非常低,过于烦琐,经常不符合逻辑。我认为,应当吸引地方自治体的实际工作者和专家以及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市和地方社会团体的人来参加这项工作。在我国这种人才非常多。 最后,我认为,最重要的国家任务是完善护法机关的工作,其中包括检察院。

  关于经济

  尊敬的国家杜马代表和联邦委员会委员们!

  在去年的国情咨文中,谈到了经济日益落后的危险性。这种危险性今天依然存在,仍然威胁着我们。

  从2000年的整个情况看,我们的经济增长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一点我在一开始就谈到了——劳动生产率有所提高,生产成本有所降低。然而高速增长仅持续一年是不够的。尤其是去年年底增长速度又降了下来。遗憾的是,没能为保障稳定增长创造条件。

  国内的经营环境仍然不佳,每年资本的外流量超过200亿美元。俄罗斯证券市场资本化总额大约是500亿美元,而在我们的近邻芬兰,大公司的价值要高出我们4倍。比比看,俄罗斯大公司,即所谓的“蓝筹股”,比外国同类公司要少好几倍!

  显然,如果现在不开始积极地采取行动,包括实施结构改革,那么,明天就有可能出现长期的经济停滞。

  我们像过去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我们的经济依然是一种“食利型”经济,而不是生产型经济。我国的经济体系实际上变化很小。大部分钱是靠什么挣来的?是靠石油、天然气、金属和其他原料挣来的。出口所得的额外收入不是被“吃光”,就是资金外流,或者,在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投向原料部门。去年,对燃料动力综合体的投资占工业投资总额的60%以上。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出口收入不能有效地用于发展俄罗斯的其他经济部门。由于不履行合同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不发达而造成的高风险妨碍着资本流动。刺激手段很有限,缺少信任。结果,我国的经济结构没有实现现代化,使我国的经济发展依然依赖原料,甚至更加依赖原料,也就是说更加依赖原料市场的行情。

  关于行政改革

  另一种挣钱的方式仍然很流行,即依靠国家资本,也就是靠国家财产或预算资金来挣钱,几个世纪以来俄罗斯人就知道这种办法。换句话说,从分配中得到的利润以及从物质财富的分配和再分配中得到的利润要大于从创造物质财富中得到的利润。 围绕改变垄断状况而长期进行争论的原因正好可用下列情况加以说明。无论是政府,还是联邦会议,在分配联邦收入时热情高涨,而在制定促进实现联邦收入的决定时热情就没那么高了,这种现象并不是偶然的。已经形成了某种共识。许多人适应现在的“平衡点” ,多半是无所作为,一些人已习惯于从财政收入中捞取好处,而另一些人则已习惯于在已经形成的形势下捞取政治“红利”。许多人将这种共识与稳定混为一谈。然而,谁也不需要这样的稳定。这是一条通过靠“吃光”国家资源的方法,保留恶劣传统的道路,这是一条走向经济和社会停滞的道路。

  如果进行结构性改革的尝试不是仅限于通过一些构想和计划的话,那么就可以避免上述情况。总之,政府在实践中应证明,再也不能这么做了。

  我相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单单是官员们对改革有抵触,尽管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实际上问题出在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工作制度本身。现在定的制度妨碍改革,在许多情况下简直是在阻碍改革。这种制度保护的是它们自己取得所谓“地位寻租”的权利。坦率地说,是在保护受贿和鼓励寻租。权力机关的这种行为方式将对社会和国家构成威胁。

  我们应该开始为行政改革,首先是为政府、各部和主管部门及地方机构的行政改革做准备。改革的不单是权力机构的结构和编制,主要是它们的职能。

  虽然曾多次试图精简管理机关,合并和划分主管部门,然而既没能使政府和政府机关更精干,也没能使它们的工作更有效率。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从1993年的88.2万人增加到现在的100多万人,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

  今年,政府已经就废除官僚主义、减少国家对企业事务的行政干预的最低限度起草了一系列法律草案。应当研究进一步压缩发放许可证的业务种类的清单,尽管已经压缩了不少,但是这一清单还是太长。 还要大力整顿其他一些国家干预过分的领域的秩序。我想强调的是,这里指的是过分干预。这首先指的是必不可少的产品证书,现在这种证书过多,指的是各种各样的许可、登记、委托以及法律未作规定却仍在坚持实行的其他规章制度。

  我们不应该有什么幻想——只有国家和企业家之间的透明的、用直接有效的法律加以固定的关系才能够使俄罗斯经济的发展获得新的推动力。

  关于预算程序

  去年我们开始进行预算领域的改革。通过了无赤字预算。但是,确切地说,在国家杜马通过预算程序本身这件事,或更确切地说,是在“挤压中通过”的。这更像是政府和议员参与进行的一场交易,这种交易我们大家都非常清楚。按现有的程序通过预算,必然会出现这种交易。 我呼吁大家一起考虑这个问题,如何改变这种实践中形成的习惯做法。我认为,可以将预算改为两个组成部分。

  预算的第一部分应该保证履行现有的国家义务。对这一部分议会应有通过的权力或拒绝政府的建议的权力,但无权变更数据。

  预算的第二部分应以收入来源为基础,根据对外经济状况的好坏来决定。这一部分预算可用来建立储备资金,以保障不太景气的年份的稳定发展,以及解决规模巨大的战略任务。对这部分预算,议会也应该提出修订意见和不同看法,进行讨论。我认为,把预算分成两部分可以防止预算的额外收入被“吃光”。 再有,进行根本的税收改革曾是我的竞选纲领的要点之一。已走出了最初的几步,当然,还需要进一步前进。

  关于私有化和所有制

  我想先谈谈自己对私有化结果的看法。我反对重新分割财产。我对20世纪90年代进行这些改革时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没有产生过怀疑。同时我还想听听大家对私有化结果有什么看法,有什么问题,不论是计划经济的支持者提出的问题还是自由主义者提出的问题我都愿意听。然而,重新分割财产对国家经济和社会领域会产生更大的危害和危险。因此,从我们今天所处的现实出发,必须保证有效地使用这些资源,使国库得到应有的资金收入。只有利用税收机制才能做到这一点。 今天,我们的战略重点是合理而公正地对自然资源(俄罗斯的主要财富)和不动产征税,逐步降低非食利收入的税赋,最终取消周转税。

  政府最近即将结束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总理刚才对我说,在最近三周,最迟四周内将把有关法案提交给议会。

  我们还应继续进行海关改革。尽管已经采取了简化和降低进口税的措施,但这还不够,必须彻底改变海关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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