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供奥运奶粉未检出三聚氰胺 说明了什么

来源:南方网 日期:2008-09-19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并公布了阶段性检查结果。全国目前共有175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其中66家企业已停止生产婴幼儿奶粉。此次专项检查对其余109家企业进行了排查,共检验了这些企业的491批次产品。专项检查显示,三鹿等22家企业69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9月17日南方网)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阶段性检查结果还表明,被检企业中,只有广东雅士利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出口到了孟加拉、缅甸、也门3个国家。经对留样检测,未发现三聚氰胺。供应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乳制品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为什么出口的和供应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乳制品均未检出三聚氰胺,而卖给国内消费者的则含有三聚氰胺?这种现象该作如何解释?是奶粉生产企业顾及国家的国际形象,不将不合格产品卖给外国人,还是国家质检部门对出口产品严格把关?同样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为什么“内外有别”?难道我们自己同胞低人一等?难道我们自己同胞的生命不值钱?

我认为,国家对食品出口特别是供应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食品严格检验,生产企业不敢贸然将这些产品卖给外国人或者提供给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参与者食用。这样做无疑会“飞蛾扑火”,自我毁灭。“聪明”的企业家们绝对不会这样做。将这些“问题产品”卖给国内消费者更保险,利润空间更大。由此可见,什么样的乳制品合格,什么样的乳制品不合格,生产者心知肚明。这也表明,只要对食品监管得力,生产者就不敢心存侥幸,不合格的食品同样不敢贸然流入国内市场。

这些企业,打着品牌的幌子,贩卖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残害同胞的健康和生命。这是诚信的缺失、良心的泯灭,是对法律的践踏和另一种形式的草菅人命。他们的所作所为十分可恶。我们有理由感到愤慨。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在法制经济还不健全、企业家们的社会责任感还不强的情况下,什么质量认证,免检产品都靠不住啊!我们能做的就是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制度。千万不能以为搞了质量认证,定了免检产品就万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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