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批捕潘汉年内情:他是国民党CC派?(图)

来源:炎黄春秋  日期:2009-05-29


  周恩来为此和博古沟通人选问题,博古说:“我是重才不重人,用人就不疑人。”
  在第三天的会上,周恩来表态说:“还是潘汉年比较合适。中央苏区几次谈判他都谈得很成功,何况这次是他开了好头,再换人对谈判本身也不利。”博古支持周的意见。最后毛泽东也同意了。临别的谈话1936年9月23日,潘汉年去向博古辞行。
  博古语重心长地对潘汉年说:“我派你和陈云去莫斯科后,毛、周都焦急地等待回音。你脑子里带密电码,又以谈判代表身份回国,走比较安全的路,晚到一两个月,是无可非议的。但你却晚回来九个月,在这九个月里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和共产国际执委会又联系不上,你说毛能不生气吗。
  你在向张闻天汇报时,一再说王明交待的任务,要中央把国共合作、联合抗日放在第一位。这种说法不准确,国共合作联合抗日是中共中央首先提出来的,不是王明。王明不了解国内情况,在国外指手画脚,想指挥国内,毛泽东对这种做法最反感。中共中央和驻共产国际的中共代表团之间的关系,以前,临时中央一直把王明看成是上级,是共产国际负责处理中国问题的主要领导人,所以,一有问题就请示他。但是现在看来这个概念错了。到陕北后毛泽东明确表示:驻共产国际的中共代表团是中共中央的一个派出机构,是受中央领导的一个部门,因此它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首先取得中共中央的批准,中央政治局可以根据需要撤换代表团成员。
  这次你身负重任前往白区和陈果夫谈判,凡事要提高警惕,谨慎从事,大事小事先报告周恩来,批准后再办。今后我们两人少来往,你不论走到哪里,写文章谈话都不要谈到我。现在已经有人说你是我的人,这对你今后很不利。”
  次日,潘汉年离开陕北前往南京。以后博古和潘汉年之间,除了公务,再没有私交了。潘汉年的结局1949年上海解放,潘汉年首任上海市常务副市长。1954年,发生“高饶事件”。在对饶漱石审查中,发现他有叛党嫌疑,于是认定饶为国民党在华东的代理人。接着联系到上海市公安局在利用投诚自首人员上有重大问题,逮捕了上海市公安局长杨帆,从而开始追查负责公安工作的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潘汉年。
  1955年3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在简短的开幕词中,对当时的国际国内的阶级斗争形势做出了十分严峻的估计,并表示即将在全国范围进行一次大规模肃反运动的决心。
  1955年4月1日,潘汉年找陈毅谈了他在1943年被李士群、胡均鹤挟持去会见了汪精卫的事情,说明了后来长时间没向组织上说明的原因,并把一份自我检讨的材料交给陈毅,请他转呈中央。
  4月2日,陈毅赴中南海,向毛泽东报告了潘汉年交待的事情,并交上潘汉年写的材料。毛阅后,提笔在材料上批示:“此人从此不可信用。”随后,在当天下午毛又指示:“立即逮捕审查潘汉年。”这是建国后制造的第一起“反革命”大冤案。
  潘案发生后,周恩来指示总理办公室副主任立即组织一个小组,在李克农领导下,对潘汉年的政治、历史、历年活动进行全面审查。专案组进行了一年多时间的全面调查,于1955年4月29日,李克农向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报告提出了有力的五大反证:
  一、中央一再有打入敌伪组织、利用汉奸、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
  二、潘汉年利用袁殊、胡均鹤、李士群等都有正式报告。
  三、是他提供了决策情报,其中包括德国进攻苏联时间的准确情报等。
  四、组织机密一直未被泄露,直到上海解放。
  五、潘汉年所属的重要关系,当时还正在起着绝密的现实作用,这是毛主席、周总理所知道的。
  但是,这个实事求是的报告,在当时并未引起重视。相反,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潘汉年作了“定性”结论。
  毛说:“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
  潘汉年在监狱和劳改农场度过了22年后,于1977年4月14日带着“无期徒刑”的结论病故。
  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同志建议复查此案,重新看到李克农同志给中央的报告,及一些尚健在的老同志的旁证。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

    A+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