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恢
风雨十年农村工作部——邓子恢长子邓淮生访谈录
邓淮生是邓子恢同志的长子,已年近70,采访就在北京新四军研究会办公室进行,他现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初次见面,印象特深,高高的身材,宽宽的肩膀,典型的国字脸,浓浓的双眉,匀称的五官,未曾开言已是满面微笑。这位忠厚长者的和善慈祥,一下子就把我进门时的忐忑和不安全部驱散,仿佛眼前端坐着的不是受访者,而是我的一位同宗老伯父。了解了我们的来意,他便满怀激情地向我们讲述起其父邓子恢同志的革命简历,和在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的风风雨雨。以下是访谈实录:
家父邓子恢,1896年8月生,福建龙岩人,1925年参加革命,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担任过特委书记、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十二军政委。主力红军长征后,留在南方继续坚持游击战争。抗日战争爆发后,担任新四军政治部副主任,军部重建后任政治部主任、第四师政委兼淮北军区政委、淮北区党委书记。解放战争时期,曾任华中分局书记、华中军区政委、中原局第三书记、华中局第三书记等职。新中国成立后,担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二书记兼中南军区第二政委,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家父喜欢身着农民服装,过俭朴的农民生活,一贯重视农民利益,在主持中央农村工作中实事求是,坚持真理,直言不讳,对中国农村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邓子恢带病赴任
1952年,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基本完成,抗美援朝的基本胜利,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1953年起中央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同时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鉴于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刘少奇建议毛主席将各地方中央局的书记抽调进京,充实中央领导,其中包括中共中央东北局的高岗,华东局的饶漱石,中南局的邓子恢,西南局的邓小平,西北局的习仲勋,史称“五马进京”。
为了加强对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中共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农村工作部,指导全国的农村工作。因为家父建国前长期从事农民运动,了解基层,对于发动农民、指导农村工作有丰富的经验,于是毛主席请他主持中国农村工作,先让他草拟一个关于农村工作部机构设置和工作规划制度报告。当时家父身患糖尿病,血糖比较高,未能即刻赴任。1953年1月到北京后,毛主席热情地拉着他的手说:“子恢同志,调你来做中国农民的统帅。”家父谦虚地摆摆手说:“不敢当,不敢当,还是主席当统帅,我们当助手,为中央出谋划策。”1953年2月中央农村工作部正式成立。家父邓子恢任部长,陈伯达、廖鲁言任副部长,杜润生任秘书长。农村工作部作为党的农村政策研究机关,指导全国的农村工作,中心任务是组织与领导广大农民的互助合作运动,实现农业集体化。
“以农民利益为重”
农业合作化即农村生产的规模经营、集约化生产,从经济学的观点看毕竟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家父认为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关键是“过桥”问题,即如何从个体小农经济转变为集体经济。土地改革以后,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了土地,农业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而农业集体化和土地改革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将农民个人手中的土地集中起来归大队,共同管理、共同生产。让农民自愿将个人土地集合起来是比较困难的,毛主席认为重要的是教育农民的问题。
家父强调首先让农民认识到什么是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合作化的好处。农民是利益群体,只有给了农民眼见为实的利益实惠,才能得到农民的支持。过去常说,“淮海战役、渡江战役是山东农民用小车推出来的”,农民为什么支持你呀?因为共产党搞土改,让农民拥有了土地,使他们获得了实惠,因而得到了农民的信任和拥护。而不只是共产党振臂一呼,农民就拥护支持了。他带领调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宣传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给农民利益实惠。他对有些地方强迫命令,用威胁、限制、戴大帽子等办法强迫农民入组、入社的做法非常反对。认为必须采取教育说服的方式,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来对待互助合作运动。而且要从群众的觉悟水平与切身体验出发,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从小农经济的生产现状出发,正确解决农民的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结合问题,稳步地循序而进。
对于一些办得不好的合作社,农民得不到利益,出现退社的行为,家父觉得出现这些情况也很正常,办得好的就继续办,办得不好就解散、停缓、再办。于是下面就有人反映说他搞合作化运动不积极;毛主席批评他说:“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他尊重农民利益的行为,却被毛主席看成是放任,给农民小恩小惠。毛主席还说:“社会主义也是需要强制的,不能完全靠自觉。”家父看风向不妙,赶紧向毛主席做了检讨,他对毛主席说:“一定会积极去办,但是还是要稳中求进,有条件的就办,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再办了,欲速则不达,否则会伤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是实在的,要确实见到好处才会入社,否则是不会干的。”这是毛主席和家父的第一次意见分歧。
“循序渐进,稳步发展”被看成是“右倾”
中央决定分阶段、逐步实现农业集体化。毛主席对家父讲:“要十年、十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完成对个体农业改造。”家父根据总的长期规划制定了农业合作化的实施步骤。他认为,农业合作化的全过程,一般要分三个阶段,先是农业互助组,然后进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由此而进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三个阶段是不可逾越的。父亲按照这种循序渐进的思路,指导全国互助合作运动。他强调先在全国各大省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试验点,然后逐步推广,稳步发展。初期缓慢发展,中期平稳发展,后期可以较快发展。1953年到1954年是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初始阶段,家父说:“办农村合作社如同打仗一样,初战必胜,初战败了,就会影响情绪,所以一定要办好试点。”1955年底,全国出现了65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农业合作化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干部都存在着宁“左”勿右的思想。因此,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出现了严重的侵害农民权益、急躁冒进的“左”的倾向。具体表现为:在新区,打击单干农民,侵犯中农利益,强迫成立互助组,满足于形式主义;在老区,盲目追求高级形式,试办初级社贪多贪大,将耕畜、农具变相地无偿归公,不根据生产发展的程度,而贪多贪快地增加公积金和公共财产,盲目强调增加社会主义因素;各大区提出的农业增产计划与互助合作发展计划也失之过高。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破坏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引起了农民群众的消极抵抗。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民要求退社,农民宁愿杀猪宰羊,拿到市场上去卖,也不愿充公,农民大吃大喝、不搞积肥的严重现象,造成了农业生产的严重损失。
1955年家父决定在农民冬季农闲时整顿和巩固农村合作社。1955年3月他提出“停、缩、发”三字方针:农业生产合作社停止一段时间发展;缩减一些不合条件、办得不好的、有问题的合作社,全国缩减了2万多个;在整顿现有合作社的基础上发展一批新合作社。5月份,毛主席南下视察,下面反映形势一片大好。回来之后,毛主席就对家父说:“现在农村形势一片欣欣向荣,没有报告反映的那么严重啊!”中央决议合作社翻半番,即1955年底实现100万个合作社。但是毛主席提议多建合作社,就对家父说:“现在形势这么好,为何不能翻一番呢,实现130万个合作社?”父亲觉得还是要稳步发展,就对主席说:“现在情况比较复杂,农民情绪不稳定,还是100万个为好。”为此,父亲和毛主席争论了很久,在合作社发展指标问题上意见不一致,这是毛主席同家父产生的第二次意见分歧。
1955年7月下旬,中央召开全国15个省市的书记会议,规模相当庞大。在会上,毛主席尖锐地批评家父在社会主义建设面前:“像一个小脚女人一样,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前怕狼,后怕虎,数不清的清规戒律。”紧接着在1955年9月召开的七届六中全会上,毛主席对家父的批评更加严重,再次上纲上线,批评他“右倾机会主义”。
实事求是,保荐“包产到户”制
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之后,家父的腰痛病、糖尿病、肝炎病并发,而且日趋严重,不能再坚持日常工作。1955年12月中旬,他开始到广东休养,一直到1956年3月初返京。在这期间,毛主席发动的农业合作化高潮,像海啸一样席卷中国大地,几个月的工夫,即在1956年初全国就实现了农业合作化。1958年上半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席卷全国。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当时,父亲因病休养,虽然没有参与其中,但他仍以焦虑的心情注视着局势的发展。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农村形势异常严峻。1960年夏天,刘少奇委托家父调查农村问题,父亲到江苏、河北、山西、安徽四省做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他和工作组的同志一起,草拟了《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着眼于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经营管理问题,特别是解决人民公社内生产大队之间,也就是原高级社之间穷富拉平的平均主义问题。他觉得生产体制规模太大,主张以生产队为基础进行分配。这个条例成了后来毛主席主持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农村六十条》)的前身。
1961年春,父亲出席毛泽东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农村六十条》。毛主席在会上表扬家父:“在农村许多问题上,邓子恢同志是正确的。”会议一结束,父亲立即率领工作组离开广州,到广东、福建作调查,了解贯彻执行《农村六十条》的情况。他同工作组的同志一起,深入到社、队,同社、队干部开座谈会,还到农田、食堂、农家实地查看。父亲到老家龙岩调查,发现农村集市很萧条,农村经济很差,于是就提出放开自由经营、自由市场,放开自由贸易。11月份,父亲又去龙岩,检验《农村六十条》的效果,农村经济开始繁荣起来。
1962年2月上旬七千人大会以后,中央开始对全国的农村工作进行反思,正是由于农村生产体制变化过大、过快,农民利益得不到保证,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1961年夏,“包产到户”已经开始了。农村调查报告反映,安徽省当涂县包产到户责任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促进了粮食增产。“包产到户”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一种形式,把生产和收益挂钩,把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优点结合起来。事实证明,包产到户的优越性是现实存在的,有利于农业生产。然而包产到户毕竟是一个有争议的新问题,中央领导人当时认识也不统一。家父在向中央的报告中反映“包产到户”责任制的优越性,他说:“土地是我们集体的,干部是我们共产党的,军队在我们手里,实行‘包产到户’怎么就不是社会主义呢,你们这是恐资病,把资本主义想得太强大了……不管中央采纳不采纳,反映不反映是我们的责任,现实是存在的。”
1962年7月,父亲就去见毛主席,保荐“包产到户”责任制。他直言陈述自己的观点,试图说服毛主席。他多次说:“工业上可以搞责任制,为什么农业田间管理就不可以搞责任制?责任田根本不涉及所有制问题,不存在反对集体经济的问题。”毛主席不同意他的看法,说:“包产到户搞了几千年,还要搞吗?如果搞包产到户,不用几年就有人雇工、讨小老婆。你怎么又动摇了,波兰搞自由化,还不敢解散合作社。”这是家父和毛主席的第三次意见分歧。
1962年8月,中央工作会议在北戴河召开。在会上,毛主席把“责任田”、“包产到户”说成是“单干”,一下把问题提升到是无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高度。毛主席批评家父说:“你这次搞包产到户,马克思主义飞走了。”对于这个突然袭击,父亲一点儿思想准备也没有。9月下旬,在北京举行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家父的观点被再度上升到阶级斗争和发展资本主义的高度,受到了进一步的批判,说他“热衷于搞资本主义”,说他“训了毛主席两个钟头,想翻农业合作化的案”。会议指责他对形势的看法几乎是一片漆黑。面对这些严厉批评,家父仍然坚持自己的主张,他说:“责任田,到现在我还是这样看。”1962年10月,中央农村工作部被撤销,毛主席对中央农村工作部的评价是“十年来没有干一件好事。” 第二年,家父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也被免除,这让他失去了为党、为人民直接工作的机会,这不能不是一件永远的憾事。
访谈即将结束,我听了感触良多。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从1953年2月组建到1962年10月撤销,前后历经10年。从邓伯伯讲述的事情中,我们了解到社会主义建设不是一帆风顺的,遭遇了许多困难和挫折。共产党在国家建设过程中,在面临困难和挫折时作出正确的抉择非常重要,否则就要遭受严重的后果。邓伯伯的讲述饱含对党和毛主席的深情,他像其父邓子恢一样实事求是,直言不讳。这对于我这个80后的新党员、年轻编辑来说教益尤深。这让我明白,共产党员一定要尊重事实,尊重群众, 实事求是,敢讲真话,敢于坚持真理,勇于承担责任。因为历史终归将证明正确的抉择是经得住社会发展考验的。邓子恢同志倡导的包产到户,历经沧桑,发展成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实为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