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猎巫运动期间战争频发,教权与王权的矛盾尖锐,都使得国家对一些地区出现了缺乏控制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于王国边远地区,也就是中央控制力较弱地区的一些民间秘密组织就成为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也同样需要惩治这些社会中的失范行为来达到加强社会控制的目的。这种做法由来已久,早在中世纪时,对圣女贞德的审判就采用了这一套路。法王担心她对自身的统治产生威胁,而英国人则认为如果不将她所取得的胜利归结为魔鬼的帮助而是上帝的庇佑的话,那么就说明上帝是反对英国人的,这也是贞德被判处巫术罪处死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这一运动的前期,世俗政权对它的利用更为明显。例如法王腓力四世为攫取财富的需要所发动的对圣殿骑士团的搜捕。当时的巫术案件判罚也多由世俗政权而非所谓“宗教裁判所”做出。所以从这一层面上看,世俗政权同样有着推动猎巫运动进行的因素。
而且,这一时期西欧社会的大背景非常动荡不安,除前文所提到的宗教冲突、战争频发以外,还存在有许多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例如黑死病的传播,还有近年来学者所指出的小冰期所带来的影响。这些现象所带来的粮食减产、人口死亡、阶级对立极大地刺激了西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不仅战乱四起,更为重要的是在社区中带来了普遍的紧张情绪,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因此变得相互对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加趋向于将压力释放于社区中的弱势群体。
同时由于这一时期西欧未进行工业革命,本质上仍旧处于农业社会,大多数人都处于贫困的生活中,社区环境、居住环境仍处于混乱、肮脏的状态之中。至十七世纪末,英国有一半的人口生活在贫困中,而在法国,这个数据则达到了九分之五。这种情况下的个人主义与邻里救济间便爆发了尖锐的冲突,使得其以巫术诉讼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巫术审判在这一角度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偶然的、由大众恐慌情绪引发的集体事件,是一种群体性的歇斯底里,其中的个体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保持冷静的态度。而其产生也极其简单,只需要通过某个人的指控,和几个人的证词(甚至是儿童)便可成立,例如1629年维尔茨堡的一位要人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
总之,整个城市三分之一的人受到牵连。一些富有的、杰出的、受欢迎的教士也被处决了。一周前,一个19岁的少女被处死。很多人认为她谦虚而纯洁,但她和其他一些人被控背弃上帝并参加巫魔会(sabbat)。
从中可以看出这一延续数百年的悲剧事件所具有的特殊性与广泛性,因此用现代的眼光来看,猎巫运动更像是一场整体社会背景下的集体恐慌,社会群众在这一过程中起到的很大的推力作用。这些被诬陷为女巫的人,同时遭到人文主义者和教权主义者批判乃至迫害,自然难逃厄运。
参考文献
1.布莱恩·因斯:《人类酷刑史》,李晓东译,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
2.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
3.陆启宏:《近代早期西欧的巫术与巫术迫害》,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
4.马格丽特·金:《文艺复兴时代的妇女》,刘耀春、杨美艳译,刘君校,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年。
5.罗宾·布里吉斯:《与巫为邻——欧洲巫术的社会和文化语境》,雷鹏、高永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