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7-05-05

国际文传电讯社5月2日明斯克讯,欧亚经济委员会新闻局消息,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通告指出,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联盟海关法典批准程序同步的决定,这将促其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此外,还有一批委员会决议也开始生效,据介绍,这些决议涉及超国家层面授权监管经营者活动及自然人商品流通等问题。

据报道,此前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预测生效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弓妙奇)

关闭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汽车贸易管理与汽车市场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
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A+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