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央行拟从两方面实施二级银行振兴计划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日期:2017-05-05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拉木图5月3日讯,哈央行行长阿基舍夫表示,实施银行振兴计划将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基于银行股东一致性义务原则,银行同央行签订股东分阶段(为期2年)向银行注资的资产重组计划。扶持规模将依照每个银行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取决于银行亏损额和股东注资能力。二是从法律层面严格要求,定期开展业务监督,启用风险控制,强化审计和评估机构责任。央行将加强定期督查职能,主要在银行资产质量、相关人员履行合同、保证金安全、统一准备金评估方法等方面提高标准要求,并加大对审计公司和评估商在金融市场开展业务的管理。他强调,银行振兴计划的目的是为银行提供国家扶持,并加强管理监督职能。目前,央行已经制定了哈银行系统振兴计划,为在金融系统和国家经济中有社会意义的大型银行提供国家支持。国家扶持的基本原则是央行代表国家同银行股东共同参与,即在银行股东注资前提下,央行使用自有资金向银行提供长期贷款。(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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