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曾派使者从海路出使大食:联络大食夹击吐蕃

来源:澎湃新闻网 日期:2016-10-06

唐德宗李适 资料图

本文摘自:澎湃新闻网,作者:郑豪,原题:荣新江:行走在丝绸之路上

9月27日,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荣新江教授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作了一场题为“行走在丝绸之路上”的学术讲座。

古代世界存在一条“丝绸之路”吗?

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F.VonRichthofen)在《中国》一书中,首次将汉代中国和中亚南部、西部以及印度之间以丝绸贸易为主的交通路线称为“丝绸之路”(德文Seidenstrassen,英文theSilkRoad)。1910年,德国历史学家赫尔曼(A.Herrmann)在《中国与叙利亚之间的古代丝绸之路》一书中,根据新发现的考古材料,进一步把丝绸之路延伸到地中海西岸和小亚细亚,确定了丝绸之路的基本内涵,即它是中国古代经由中亚通往南亚、西亚以及欧洲、北非的陆上贸易交往的通道。因为大量的丝和丝织品经由此路西传,故称为“丝绸之路”,简称“丝路”。

荣新江认为,我们在讨论“丝绸之路”的时候,一定不能忘记它的基本内涵。中国在进行丝路申遗时,所用的文本也是以上述概念为基础进行讨论的,即第一要以丝和丝织品为主要货物,第二要以中国为主导。虽然“丝绸之路”的概念在不断扩大和发展,但一定要注意它的基本内涵不能随意改变。在当时人的印象中,这条路上最重要的交易物品还是丝绸。即使是到了海上丝绸之路的时代,在宋元明时代的出口账单中,丝绸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只不过丝绸无法在海洋的环境中保存下来。“丝绸之路”这一概念最初的意思,就是一条以丝绸贸易为主的交通路线,强调的是贸易路线。因此我们理解丝绸之路,更应当从这条路线上运载的贸易商品来理解它。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从中原地区不一定能够一路走到罗马,但从中原运载出去的丝绸,却可以经过不断的转运、贩卖,最终到达了罗马。丝绸之路上的贸易常态是中转贸易,只有通过周转和倒卖,才能获得巨额的利润。而粟特商人,就是丝路上贸易的主体之一。

中国史书中对于西域诸国地理的记载,一般会有三个数字:一是该国到长安的里数,这是进贡的记录;二是该国到安西都护府的里数,这是出于军事意义上的考虑;三是该国到周边国家的里数,这是出于交通贸易的考虑。也就是说,关于丝路具体道路的记载,实际上被分割到了不同的记载体系中。我们只要根据《沙州图经》记载的两个州之间的道路里程,就可以知道唐朝所有州的图经都是按照这个模式记载的,再根据《皇华四达记》和《新唐书》中西域各国的传,综合起来可以知道一条完整丝绸之路的具体走向。另外,阿拉伯地理书也是可资对照的重要材料。因此荣新江认为,丝绸之路不仅确确实实存在,而且就是一条“丝绸”之路。

今天中亚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河中地区,在古代被希腊罗马作家称为“索格底亚那”,也就是中国典籍中的“粟特”。狭义的粟特是指以撒马尔罕和布哈拉为中心的地区,后来范围不断扩大。中国史书将这些绿洲国家称为“昭武九姓”。“九”并不实指九个国家,它们的数量时有变化,“九”实际上是“多”的意思。在这些国家中,最主要的是以撒马尔罕为中心的康国、以布哈拉为中心的安国和以塔什干为中心的石国。中国姓氏中的康、安、米等姓氏就来源于粟特。古代粟特人操东支伊朗语,信仰琐罗亚斯德教。粟特文化受波斯文化的影响,隶属于整个大伊朗文化系统,其中也受到希腊化文化和贵霜佛教文化的影响。粟特地区是文明的十字路口,粟特的绿洲城市也是典型的丝绸之路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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