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平衡型“两京制”——
明设南京为陪都
清设“盛京”为陪都
公元十四世纪下半叶,中国进入了短暂的混战期,元末农民起义接连爆发。元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正月,朱元璋在今南京即帝位,易名“应天府”并定都于此。
朱元璋(太祖)十分看重都城建设。早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八月即设开封为陪都(行在),称为“北京”,一度欲迁都于此。后来,又派太子朱标前去汉唐都城所在的关中勘察。朱标回到京师后“献陕西地图”,后因朱标早逝,建都关中的设想作罢。
朱标长子朱允炆(建文帝)当了皇帝后,燕王朱棣(成祖)发动“奉天靖难”。朱棣当皇帝当年(1403年)正月,即设北平为陪都,改称“北京”,改京师为“南京”。
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朱棣下诏迁都北京,遂开始全面营建北京城。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正月正式迁都北京,设南京为陪都,形成了南北“两京制”。
明朝虽然还有中都临濠,但那是到明亡都未建成的一座废都。最搞笑的是,中都后来变身“皇家监狱”,凡皇族有罪之人均发配于此“劳改”。所以明朝是名副其实的南北平衡型“两京制”。
此后代明而立的清朝也以北京为首都,实行南北“两京制”。不同的是,清朝陪都在东北,即被称为留都的“盛京”(今辽宁沈阳)。
解析: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都城南北平衡型“两京制”流行时期,之所以称之为“平衡型”,是这种一北一南的双都模式中的陪都,已不再有东西控制型双都模式中的同等地位,陪都的政治分担功能弱化,政治象征意义突出。如朱棣称帝后的南京,虽然有完整的机构,但实际上已流于形式。
十四世纪以后,乃至更早点的宋元以后,东部沿海发展加速,海外因素影响加大。中国不稳定因素和护疆压力,由过去主要来自西北、北方,变成来自北方和东南方。明清两朝皇帝都继承了过去“天子戍边”和“都城镇国”之传统,都城实行南北“两京制”显然是一种明智之举。